律师收费

周立波三个律师收费,周立波三个律师收费是真的吗

2024-09-15 08: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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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周立波三个律师收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周立波三个律师收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周立波在美国先后聘请了三位律师,律师所阐述的法律风险各不同,这是什么原因?

听说现在流行十问,我也来问问周立波先生

周立波三个律师收费,周立波三个律师收费是真的吗

第1问:枪支不是你的,也不可能是你的因为你没有持枪证。那我问你毒品跟吸毒工具是不是你的?

第2问:保释出来的时候你说枪毒品不是你的,在唐爽没出来的时候你们律师就发布消息说还有另外当事人,目的是不是让唐爽做替罪羊?

第3问:枪毒事件本来已经过去了,你回来就把这件事翻起来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想洗清“毒品”嫌疑?

第4问:你们夫妻到底有没有想让唐爽做假证而遭到唐爽拒绝?现在你们夫妻都矛头对着唐爽说他受了你们多少恩惠,但是你们为啥只字不提唐爽好多年无报酬为你们写稿,为你们作翻译呢?

我想,要回答这个问题,最起码要对律师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有了解吧。外行人肯定是不明白就里的,趁着这个案件机会,给大家介绍一下律师的工作方式和特点,也挺不错的。

说白了,律师就是为客户服务,当然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话行业竞争激烈,没有垄断可言,即便是大律师事务所也做不到一手遮天,和很多人认为的不一样。生活中,有很多律师太爱显摆,让别人觉得自己特别有能耐,其实,谁也无法玩弄法律。

在美国,刑事辩护律师是最牛的律师,他们的收费通常很贵,但是,他们的法律功底特别好,刑事辩护的水平和技巧非常纯熟,遇到有争议的案子,这些律师的确有扭转乾坤的实力,收费不菲也是理所当然的。了解美国法庭的人都知道,律师要说服的其实不是法官,而是陪审团,因此,出庭律师除了法律功力强之外,还要有辩论才能、表演才能,要让自己的话打动陪审团里面的、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人。华人律师在美国很难做到刑事辩护领域的佼佼者,大多在移民领域提供服务,客户也多是华人。而这类法律服务是很难挣得大钱的。

法律是社会科学的一个专业,人脉和文化传统,甚至宗教都有关系。法官跟你开玩笑,你都听不懂其中的旋外之音,不明白里面藏着的典故,是很难交到法官朋友,和白人资深大律师的。这些都阻碍了华人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发展。

具体到周立波案,个中细节外人不甚了了,但是,按照中国人的惯常思维,莫律师开高价,却没有付出等值的服务,是有可能的。但是,不管怎样,如果真的是存在律师不尽责的情况,美国律师也是有纪律和职业操守规则的,周先生可以举报或投诉。

至于后面两位律师,他们其实仅仅是按部就班地履行了一个律师应尽的职责,努力为自己的客户寻找罪轻或无罪的证据。必须强调一下,不仅美国,我国法律也规定律师在做刑事辩护时要为嫌疑人做罪轻或无罪的辩护。这跟个人道德无关,只和法律价值有关。烦请今后大家再看到有律师为被告、犯罪嫌疑人做辩护,不要骂人家律师,这仅仅是人家的工作,被告也有权利,也有权享有辩护的权利。未经合法审判,任何人不得被剥夺权利,是现代法治进步的基本表现,是近代以来无数人努力的结果。

普通的律师只会根据客户给定的条件,考虑根据这些前提条件得出什么结论。这就像是在做一道考试题目,读题写答案。

优秀的律师则会思考,这些条件真的是如此吗,有没有可能前提错了,或者可以自己改变前提? 这类律师,并不机械地回答问题,而是试图改变题目。

而无能的律师,则可能根本不审题,就凭直觉臆测结论。

周立波的三位律师就分别对应了这三个类型。第二位,丹尼尔律师,看到了“搜出违禁品”的前提 考虑如何尽可能做轻罪辩护。

第三位,斯蒂芬律师,则思考道:前提真的是如此吗? 如果警方搜获违禁品的程序不合法 上述前提不就不成立了吗?因此,他依据第四修正案关于非法搜查的规定,认为有希望做无罪辩护,并最终取得成功。

而第一位律师,在打过几个电话以后,就开出了高昂的咨询费账单,甩出一个“重罪”的结论。甚至在周立波已经脱罪后,依然不肯承认自己业务能力不足。

可以说 高下立判了。

周立波的三任律师,一位成了仇人,后二位成了朋友。个中缘由,周立波的陈述己经逐渐明朗。

周立波案告诉我们一个事实,律师这趟水并不是清澈无遐的,也存在借机敛财,混水摸鱼的不良之徒。其中华人律师莫虎就是典型人物。20万美元的律师费,审件进入陪审团审理还要追加到50万美元,3千多万人民币。莫虎把周立波当作摇钱树,故意夸大案情,为了赚钱不择手段,想把拖到陪审团审理程序,这不明摆着讹诈,有违职业律师的道德规范,是一个吃人不吐血的渣渣。

身处异国的周立波,别看他在国内混得风起水起,人家的地盘上却只有无可奈何花落水。毕竟是大场面的人,当机立断换了第二任律师。丹尼尔虽然收费公道,在认定事实方面,还是缺乏灵动性。一件无中生有的案子,应该有明显的遐毗。主观偏见警方的供词,轻罪认罚。一旦周立波听从丹尼尔的建议,认可警方的采信,他的信誉和人设彻底崩踏了,这一辈子别想翻身了。

不信邪,这就是周立波一贯的个性。才有了第三任律师斯蒂芬。按周立波说法,律师费也是5万元,二任、三任律师费是莫虎的一半。斯蒂芬是一位正直、务实、聪明的律师,他熟谙美国的法律,警察的捜查合法性;赃物上的指纹,当排除周立波‘’铁证如山‘’的证据,基本判定周立波是被陷害的,才做出无罪辩护。

想必斯蒂芬知道周立波在国内的影响力,5万元的律师费对他并不多,但成功的案例会带给他源源不断的资源,周立波也会给他带来更多的的客户。

华人律师莫虎就会斩中国人,原先桑兰案就有劣迹。现从收费看,20万,还要50万,有意将小案做大做课,杀熟济己。这个老滑头挺伪善,容易让初涉案子的中国人上当。周立波揭露得及时,点赞!

美国前总统卡特曾说过:美国拥有全世界最多的律师,但是我们并没有拥有更多的正义。

美国是一个商业社会,没有什么是免费的。律师是自由职业者,就是靠客户吃饭的。在美国,律师协会实行自治。只要收费没有出格,没有违反执业行为规范的行为,没人能够干预。

从这个意义上说,律师和医生一样,干的都是良心活。良心坏没坏,出没出力,外人看不清。

当然,律师辩护思路也受法律水平的影响。同样一个案子,不同的律师可能有不同的思路。

具体到周立波的案子,事后看,良心有差别,水平有差异。但是急病乱投医,在外国,老乡找老乡,也是可以理解的。

由于鲁迅先生说的劣根性,老乡找老乡,最后泪汪汪,也不难想象。

再说,面对这一双小玩闹大款,难免让人想入非非,宰他一刀,哈哈!

周立波从美国法庭出来讲“美国律师费用中国工薪阶层都请的起!”,美国律师收费情况如何?

周立波说的有一定道理,在美国穷人打刑事官司可以不花钱请律师。

在美国,工薪阶层被指控犯罪,因为经济确实贫困而请不起律师,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法律援助律师。穷困的工薪阶层,在法院填写一张专门的表格,证明自己收入雇不起律师就可以了。

美国法院指令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是当事人奋斗得来的,不是美国法院施舍的。1963年3月18日,在“吉迪恩诉温莱特”案,美国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一致裁决,律师权属于公平审判的最基本内容。任何一个被指控的人,如果认为贫穷请不起律师,就不会受到公正的审判,除非法院给他指派一个律师。 美国联邦和州各地法院付给公共辩护律师的酬金,通常大大低于那些,非公共辩护律师办案收费。周立波不属于穷人,他应当支付了昂贵的律师费。

我国现在法律援助正得到加强和扩大,如被告人符合法定条件,法庭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当事人因为经济困难无法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可以向政府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审查符合条件的,政府应当指派律师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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