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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属于受到有期徒刑的刑罚吗(缓刑属于受到有期徒刑的刑罚吗为什么)

2024-09-11 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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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来说,不应该。

至于为什么,我来详细的告诉大家。

缓刑属于受到有期徒刑的刑罚吗(缓刑属于受到有期徒刑的刑罚吗为什么)

1.从学术定义来看,缓刑并不是一种惩罚。根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缓刑不是刑罚的一种,而是刑罚具体适用的制度,是刑罚自由裁量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

从法律规定来看,缓刑并不是刑罚,因为我国实行刑罚法定的基本原则,所有刑罚都有法律明确规定。

刑法第三章规定了“刑罚”,第一节“刑罚的种类”明确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其次,刑法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主要处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其他处罚包括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

同时,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特别是刑法第四章“刑罚的具体适用”对缓刑有规定。

换句话说,缓刑是刑罚的具体运用,而不是刑罚。

2、缓刑是一种特殊的刑罚适用方式,适用缓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宣告缓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被告人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情节较轻;

表示悔改;

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

宣告缓刑不会对所居住的社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缓刑缓刑的处罚效果较好。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缓刑期间应当依法接受社区矫正。不存在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情形的,缓刑期满后,不再适用原判。执行并予以公布。

可见,缓刑期满后,无特殊情况,原判的有期徒刑、拘役不再执行。

换句话说,惩罚没有执行。

4、该原则也可以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予以验证。

从《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否认定为累犯问题的批复》这两个高点可以看出:

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罪行的,按照原罪判处的有期徒刑计算尚未执行死刑,不符合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刑罚已执行完毕”,不应认定为累犯,但可以考虑作为新罪确定刑罚时的酌定加重情节。

其中,明确写明“缓刑期限届满,有期徒刑尚未执行”。

这自然意味着原判没有得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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