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问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要素:
1.损坏事实
损害事实是一切侵权责任的前提。没有损害事实,就没有责任依据。损害事实由两个要素组成:一是权利受到侵害,二是权利受到侵害而造成利益损害的客观结果。
2.违法行为
离婚中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是一项法律责任,因此过错方的违法行为是指违反了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具体是指以下四种情况:
(一)重婚罪。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与他人结婚是违法行为。
有配偶与他人共同居住的。即配偶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不以夫妻名义。
实施家庭暴力的。是指配偶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对家庭成员造成一定身心伤害的行为。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前者造成后者的损害结果以及后者由前者造成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客观联系。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因先于结果。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应当规定配偶一方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主观过错
过错是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先决条件。
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如何行使
1、申请人主体资格。离婚损害赔偿的索赔人必须是无过错方。
2、请求权主体的资格。这种损害赔偿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不得向合法婚姻之外的任何其他人提出。
3.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且离婚造成的为前提。
三、离婚案件中有赔偿费对方可以出具证明吗
我国法律不要求提供离婚损害赔偿证明。一般来说,如果配偶一方因重婚等过错而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获得损害赔偿。损害赔偿一般需要证据证明损害事实,但不是强制性的。发小鲁提醒,如果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不会对案件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