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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赠与房产能否撤销过户(婚内赠与房产能否撤销抵押)

2024-10-16 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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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经常有人问,结婚后丈夫可以把房子送给妻子吗?丈夫和妻子是一体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不分割。钱在家庭内部流动,更像是从左口袋转移到右口袋,好像没有零钱一样。离婚时,一方声称房子是对方捐给自己的,房子是自己的个人财产。对方声称变更未登记,要求撤销赠与。这是有效的吗?

此类问题有两种常见情况。一种是夫妻结婚后购买一套房子,并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然后承诺将自己所拥有的房子的一部分交给配偶。另一种是婚后一方准备一套房子。将您婚前住宅的全部或部分赠予您的配偶。

婚内赠与房产能否撤销过户(婚内赠与房产能否撤销抵押)

房屋赠与协议并不完全等同于婚姻财产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对方所有或者共同所有,也可以部分归对方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夫妻财产协议一旦生效,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并涉及未指定财产的所有权。

房屋赠与协议虽然是夫妻双方签署的,但明确表达了所赠具体财产的归属以及接受赠与的情况。协议还指出了明确、具体的对象,赠与物是赠与人婚前或婚后的个人财产。这与一般的夫妻财产协议有很大不同。

而且,《民法典》婚姻家庭科司法解释也对此类型做出了明确的指导。第三十二条规定,结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财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同分享的,该赠与一方在赠与财产变更前撤销赠与的,财产登记完毕,对方当事人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即赠与合同的规定处理。

如果夫妻财产协议有约定,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另一方继续按照协议履行。但房屋赠与协议是根据司法解释来理解的。如果受赠人要求继续履行,房屋赠与协议未经公证或者明显不属于救灾、扶贫用途。在符合社会福利和道德义务的前提下,赠与人可以在产权转移前,即房屋登记手续变更前撤销赠与。

也就是说,如果婚姻存续期间赠与房屋的协议没有实际履行、房屋变更登记、赠与合同未经公证,赠与人在离婚时可以请求撤销,一方主张:房子属于他/她一个人,不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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