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
产假天数为:98天+各地奖励天数。
国际劳工组织相关公约规定,“妇女有权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14周就是98天。
随着各地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产假有所延长:
例如,上海产假由30天延长至60天,女员工可享受158天假期;浙江,生育第一胎的产假延长60天,共计158天;第二个或第三个孩子的产假延长90天,总共188天。
最新全国多楼盘放假清单
区域
产假
陪产假
北京
158天
15天
上海
158天
10天
江西
188天
30天
安徽省
158天
30天
辽宁
158天
20天
西藏
365天
30天
江苏
128天
15天
贵州省
158天
15天
海南
最长190天
15天
陕西省
158天
15天
吉林省
158天
15天
福建省
158天-180天
15天
重庆
178天
20天
青海省
188天
15天
黑龙江省
180天
15天
云南省
150天
30天
河北省
第一个和第二个孩子158天
三个孩子188天;
15天
内蒙古
158天
25天
河南省
计划增加至190天
30天
新疆
158天
15天
山西省
158天
15天
甘肃
180天
30天
湖北省
158天
15天
四川
158天
20天
广东省
178天
15天
天津
158天
15天
浙江省
生完孩子后总共可以享受158天的休假。
第二个和第三个孩子各188天
15天
山东省
158天
7天
宁夏
158天
25天
湖南省
158天
20天
广西省
148天
25天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
女职工生育时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15天;难产情况,额外提供15天产假;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婴儿,可额外享受15天的产假。女员工怀孕四个月前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