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路一栋独立屋。因为最近要进行房屋拆迁补偿,所以户口被冻结了,无法分户。。但在前年12月1日颁布的《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号中,有一条规定,在户籍冻结期间,不能有独立户口,但如果转户可以有独立户口。参军、结婚或生孩子。家庭。我于去年3月申请结婚登记,但至今管理单位仍不允许我申请单户。有人说关闭到1998年12月1日。《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帮我解释一下。《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读者要求:拆迁范围明确后,区、县房地局应当通知相关管理机构停止申请拆迁范围内的下列事项:1、公众保卫部门为搬迁居民办理户口登记。拥有单身户的居民,但因出生、复员、退休、结婚等原因需要办理户籍或者单身的除外;2、向市或者区、县房地产局申请办理房地产买卖、交换、赠与、租赁、质押、财产结算等手续,但按照房产局生效裁定、裁定执行的除外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公安局只要冻结户籍即可,与搬迁事宜无关。你的信中说,你家有一套私人住宅,有独立的庭院,将被拆迁,户口已被冻结……你的信中强调的一个现象是,管理单位无法明确说明《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而你不允许分割家庭。根据《北京市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规定》要求:在确定的拆迁范围内,暂停申请入住居民户籍或个人户。如果需要过户口,公安局也会允许你住户口。该地区房屋也将暂停办理交易、交换、赠与、租赁、质押、财产分割等手续。申请房屋过户的过程中手续繁多,需要一定时间。暂停办理房屋拆迁申请手续后,停止推进,并向被拆迁房屋使用权人给予补偿。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赔偿协议,约定赔偿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拆迁期限、违约责任以及被告协商确认的其他条款。北京市房管局在《关于实施《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报告》中进一步明确,对被拆迁人的分区规定为:出租房屋应当以租赁协议约定的承租人为准。且自住房屋应当专属房产登记证为标准。拆迁人将根据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和新增建筑面积,同时考虑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优势,对被拆迁房屋内所有人进行补偿。如果您家的专属房屋被拆迁,补偿标准将按照拆迁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不会损害房屋内任何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