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婚姻的案件,由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审理婚姻效力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婚姻有效性判断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可见,与普通诉讼案件不同,婚姻无效案件的审理方式只能是判决,不能适用调解。
《民法典》第1051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婚姻无效的法律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重婚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如果婚姻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1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4条
无效或宣告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重婚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宣告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3、如果双方婚姻无效,可以再婚吗?
无效婚姻须经法院按照诉讼程序确认无效后,当事人方可再婚。未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婚姻仍然有效,不能再婚。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结婚条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民法典》第1054条
无效或宣告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重婚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宣告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在上面的文章中,我们回答了有关婚姻无效诉讼管辖法院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对此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本文没有完全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