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一个案例:
2018年3月22日下午,济南交警大队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民警正在调查一名违法驾驶人。一位老人骑着自行车停在警察身边,对警察说:你觉得我能做到吗?
民警发现,老人浑身散发着酒味,说话也很别扭。他们立即询问老人是否喝酒,并要求他下车接受调查。
此时,老人拒绝接受调查,声称回家并在路边吵闹。民警立即将其传唤至中队依法处理。
经呼气测试,老人呼气测试值为123mg/100ml,表明其为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最终,警方依法对其处以50元罚款。
很多读者读完这条新闻后一定有这样的想法:
什么?骑自行车算醉酒驾驶吗?
是的,骑自行车也可以构成醉驾!这不是我编造的,也不是警察编造的!这是合法的!
根据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3项明确规定:
驾驶残疾人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上道路行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您必须年满12岁才能驾驶自行车或三轮车;
您必须年满16岁才能驾驶残疾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轮椅;
请勿醉酒驾驶;
转弯前应减速并用手示意。您不应该突然转弯。超车时,不得阻碍被超车的行驶;
不得拖曳、爬升、握住车辆或被其他车辆拖曳,不得将手从车把上移开或手中握有物品;
不准并肩行走、互相追逐、迂回赛跑;
独轮车或载客2人以上的自行车不得上路;
无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电动轮椅;
自行车、三轮车不得配备动力装置;
不准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