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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离婚在离婚诉讼中的表现有哪些(虚假离婚在离婚诉讼中的表现是什么)

2024-08-31 17: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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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无真实离婚意愿,但因对方串通、诈骗而表达离婚意愿。司法实践中,假离婚主要是夫妻双方为了实现拆迁补偿、转移财产、逃避债务、逃避计划生育政策处罚而假离婚。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假离婚的症状:

虚假离婚在离婚诉讼中的表现有哪些(虚假离婚在离婚诉讼中的表现是什么)

1.夫妻双方为了实现拆迁补偿、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而假离婚。

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建设不断加快,土地征用频繁。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达到离婚后分割户口的目的,从而获得更多的补偿和安置福利。某市某地出台政策,规定本市农村户口且达到结婚年龄的单身人士,城镇化期间可分配一套一室一厅的住房,并每月补贴100元。乡下地方。当地人纷纷离婚,并受到优待。这些离婚者显然是利用了法律的漏洞,但他们也有政策的保护,所以很难说他们的行为违法,他们的虚假诉讼也只能被容忍。

利用假离婚来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况更为常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执行债务案件时,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一般应当中止执行。为此,一些债务人在案件执行前千方百计处置自己的财产,以制造无力偿还的假象,逃避法律制裁。曾有一起案件,王某欠外债20万余元,债权人多次向他催债,但他始终不还。无奈之下,债权人诉至法院。王某得知后,与妻子合谋离婚,并提出孩子一方抚养,家产全部归自己作为赡养费;对方因没有抚养孩子而没有财产,并负责偿还所有债务。事实上,他们仍然住在一起。一旦法院去执行,他们就会以离婚证为“天上利剑”,给法院执行带来麻烦。

2.夫妻双方为了逃避计划生育政策的惩罚而假离婚。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有些人却受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的旧观念影响。他们总是想办法获得更多的转世。为了达到生孩子的目的,女方在怀孕时办理离婚手续,孩子出生后再婚;还有一种情况是女方离婚后先嫁给别人,但仍与前夫住在一起。丈夫离婚并与前夫再婚。法律对这些欺诈行为无能为力。《婚姻法》规定,公民有结婚和离婚的权利。当事人以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达到某种诈骗目的,请求法院出具调解书时,法院查明事实的义务存在冲突。具有离婚自由权,即使法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关系并未破裂,双方同意离婚的,也不能剥夺当事人的离婚自由权。这就为一些人假离婚、生二胎创造了条件。

3、离婚诉讼中伪造证据、虚构债权债务,以达到多分财产、少承担债务的目的。

离婚诉讼中,必须查明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情况。实物财产和依法登记的财产容易查清,但涉及第三方的债权和债务容易虚构,无法真实查清。在诉讼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方当事人提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处理的债务,要求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另一方予以否认的情况。一对夫妻离婚时,丈夫声称,交往期间,他因生活需要向别人借了5万元,但尚未还清,要求妻子一起还。案件审理过程中,债权人出庭作证,并当庭提供了欠条副本。妻子表示,她对这笔贷款并不知情,并对欠条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事实的认定是一个关键问题。欠条作为贷款事实的证据,极易伪造。如果贷款的真实性无法确认,债权人的利益就无法得到保护。然而,当欠条伪造的可能性极高时,确认欠条的证明作用就缺乏法律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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