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面交律师函如何拒绝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面交律师函如何拒绝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四年的工资末发,现在催要反而以各种理由拒绝,请问如何是好?
你好!你的“四年的工资未发,现在催要反而以各种理由拒绝,请问如何是好?”的问题,我的回答是:
首先,对你的忍耐力感到钦佩!四年没发工资居然还能坚持在这个单位上班,应该说你是这个企业忠诚的最优秀铁杆员工了!但你要求支付工资的合理诉求被企业以各种理由拒绝,你的忠诚并未感动企业老板,这样的企业建议你尽早离开!
我曾经有个同事,他的情况和你几乎完全一样,在一个企业中担任中层领导,被外派到外地负责一个项目工作,工资欠了两三年,生活费都是自己垫付。有时候连差旅费企业都没办法支付,更别说招待费什么的报销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同事因怀着对企业老板的知遇之恩,仍抱着企业也许过一两年会好起来的幻想,一直坚持着!后来,经过大家的好言相劝,他终于放弃了对原企业的希望,毅然离职!现在到另一家企业任高管,薪资也是原企业的一倍以上,而且从不拖欠,家庭也稳定了!
因此,对于你在这家拖欠四年工资的企业能坚持四年之久,深感佩服!但你有自己的家庭,你不仅在企业中要为企业负责,更需要为自己的家庭承担家的责任!四年没有工资,意味着你在这四年的时间里,你是没有对你的家庭负起责任的!因此,你的这种情况,我的建议如下:
一、收集好企业欠你四年工资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上班的打卡记录、出差审批单等记录,以及在这四年里面企业给你的一些书面的通知或开具的证明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书面形式通过面交或通过特快邮递向企业递交因企业拖欠工资四年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要求企业支付所欠的四年工资、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企业未给予你缴纳社保也可要求企业给予补缴。如企业未满足你的上述要求,则携带《劳动合同》以及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相关证据材料,依法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获得解决。
总结:尽早离开这样的企业,可根据《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支付所欠的四年工资及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企业未交社保或欠缴社保也可以一并要求补缴!
个人观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感谢关注!
受疫情影响涉及诉讼时效,应如何处理?
防控疫情的政府管制措施构成不可抗力。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构成诉讼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即时效期间暂停计算。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诉讼时效中止适用的人群是受新冠病毒影响而被强制隔离的人员或者其他人身受限、突然失去意志等诉讼障碍的人。但其他人员,依然可以行使诉讼权利,诉讼时效继续计算。虽然法院目前暂停现场立案,但已经开通了网上立案或邮寄立案,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因此,切莫因疫情影响而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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