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出;如果回避理由在案件审理开始后已知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网友咨询:
庭审结束后我还可以申请回避吗?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何思伟律师回答:
1、可以申请回避,但需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2、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是案件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与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法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请客、礼品,或者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违反规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何思伟律师分析:
有以下三种方法可以避免:
(1)自行避免。是指参与案件查办人员在接受办案任务或者侦查案件过程中,发现自己与案件有牵连,需要退出案件的,/她主动要求不参与或不再继续参与案件的查处。
申请回避。回避是指参与案件查处的人符合回避条件,应当回避但不主动回避的一种回避方式。有关人员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提出回避申请。
(3)指令回避。是指参与案件查处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但未提出自愿回避,且被调查人、控告人及其他有关人员未申请回避的,机关有权回避决定的负责人直接作出决定并通知或者采取回避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开庭审理时提出;如果案件审理后知道回避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起诉、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
是案件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本人或本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担任本案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