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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合同员工要求涨薪合法吗(续签合同员工要求涨薪合理吗)

2024-10-19 01: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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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要求员工续签合同,员工在续签合同前要求加薪。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吗?是否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

续签合同员工要求涨薪合法吗(续签合同员工要求涨薪合理吗)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

如果公司维持原劳动合同福利,且员工不愿续订的,公司无需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

企业是否续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作出决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员工继续受聘的,超过1个月后,员工可以要求企业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的2倍。

京民申4607号

于洋于2016年1月加入北京一家企业管理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2019年4月,公司向于洋发送电子邮件,提出按照原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不过,于洋想要签加薪,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而于洋经常出国出差,所以两人暂时没有续约。

2019年10月,公司再次书面要求于洋续订劳动合同。于洋再次要求加薪,并拒绝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于洋终于工作到了2019年10月18日。

于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两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差额、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共计21.7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合同期满后,公司提出与于洋续订劳动合同,于洋要求加薪签订新合同。因此,双方一直未能就书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

公司按照原来的合同与于洋签订合同并没有明显的问题。双方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于洋。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主要用于惩罚无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以避免劳动关系。该公司不属于这种情况。因此,于洋提出的未签订劳动合同加倍工资差额的请求被一审法院驳回。支持。

二审法院、再审法院认为,于洋已明确告知公司不同意按原工资福利续订劳动合同,其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过错。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想继续雇用工人,可以提高于洋的工资并签订劳动合同。并可以解除与于洋的劳动关系,并向于洋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目前未与于阳签订加薪劳动合同,也未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于阳经济补偿金。而是继续聘用杨某,并按照原工资支付于杨工资。

在此情况下,公司仍应依法向于洋支付双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差额。

法院终审判决:北京某企业管理公司向于洋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拖欠加班费.4元、休息日加班费.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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