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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国外离婚在中国还能起诉离婚吗知乎(已国外离婚在中国还能起诉离婚吗)

2024-07-25 21: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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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回国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该项目没有时间要求。您回国后可以随时再次申请。不用着急。

但这种情况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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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如果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没有得到我国国内法院的认可,那么该判决在国内是不发生效力的。这意味着双方在国内仍处于未离婚状态,一方仍可在国内提出离婚、分割财产、处理子女等事宜。保管问题。

下面我们以北京朝阳区法院的一个案例来说明。

1、案情基本情况:我于1990年在国外离婚,未回国承认。因此,30年后,我被法院发出传票,要求离婚听证会。

原告宋某与被告钱某于1984年6月在北京市朝阳区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目前,宋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联系上钱某,钱某口头表示自己已于1990年代在国外与宋某办理了离婚手续。随后,钱某被法院依法传唤,并未出庭应诉。宋否认两人在国外离婚。双方均未提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中国法院认可的判决书。

因此,在本次庭审期间,宋某联系了三十年来未曾联系的“前妻”,请求法院判决其与妻子离婚,并进一步处理其他问题。

2、法院判决:根据中国法律,双方仍为婚姻关系,判处双方离婚。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宋某与被告钱某在中国境内仍具有婚姻关系。钱某表示,虽然双方在国外离婚,但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效力。中国法院需要承认钱某没有提供这方面的任何证据,双方也没有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

因此,宋某可以在中国起诉离婚,但由于双方三十年没有联系,两国分居,所以双方被判离婚。

3、律师分析:法院的处理合法。庆幸的是,本案双方并没有纠缠财产问题。

在涉外离婚案件中,有的当事人因长期居住在国外,在国外办理了离婚手续。然而,在国外形成的离婚法律文书在中国当然不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和外国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提起诉讼,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该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已经外国法院判决,但未申请人民法院承认的,不妨碍当事人一方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因此,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在中国可能不被承认。因此,在没有国内法院承认的情况下,国外的离婚判决不一定能够生效。双方仍可在国内提起离婚诉讼。

对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中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本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但这并不妨碍对方向我国法院提出离婚。在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得到中国法院认可之前,双方当事人可以再次向中国法院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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