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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完病假还能休带薪年休假吗(休完病假还能休带薪年休假吗怎么算)

2024-09-08 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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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于2014年4月1日加入某信息技术公司,双方签订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陈某累计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不满20年。其2018年享有10天带薪年休假,因工作原因无法享受2018年带薪年休假,故请求信息技术公司支付相应补偿。该信息技术公司认为,陈某因自身原因,2018年未要求休年假,且在2017年初休了10天带薪年假后又休了2个月病假,故不同意支付工资的补偿。因双方纠纷,陈某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信息技术公司支付2018年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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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认为,陈某于2017年初享受了10天带薪年假,随后又休了2个月病假。根据相关规定,其2018年仍享有带薪年休假,故判决支持。陈先生提出仲裁请求。

1、陈某应享受多少天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工作满1年但累计不满10年的,享受5天年休假;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享受10天年休假;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享受15天年休假。

因此,本案中,陈某的累计工作年限为10年以上20年以下。因此,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的规定,陈某每年的年休假为10天。

2、陈某在2017年休了10天年假后又请了2个月病假,双方不能扣除2017年的年休假,能否计入陈某2018年的年休假中?那么扣除额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超过年休假天数;员工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且单位未按照规定克扣工资的;员工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时间超过3个月的;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病假累计4个月。几个月来。

同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已享受当年年休假,且有第四条第、、、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年内发生本规定规定的情形的,不享受年休假。下一年的年假。

因此,本案中,陈某的累计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但不足20年。因此,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8条的规定,如果陈某2017年享受10天年假并请病假,则累计工作时间为3个月以上,陈某将不享受年休假。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陈某2017年休年假后,请病假时间不足2个月,不符合《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3个月以上,故陈某仍应享受2018年年休假。故仲裁委员会支持陈某提出的仲裁请求,要求信息技术公司支付其2018年未休年休假工资及报酬,符合规定。与法律。

如果本案陈某在2017年享受带薪年休假,随后向信息技术公司请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则符合《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陈某2017年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2018年,年假。

3、假设陈先生2017年没有请病假,但2018年请了2个月病假,那么他2018年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带薪年假?

我们认为,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不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的情况是: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天数超过年休假天数;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未按规定克扣工资的;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超过3个月;累计工作20年以上的职工,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陈某的累计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不满20年。根据上述规定,如果陈某当年累计请病假时间超过3个月,则不能享受2018年带薪年休假;如果陈某只请病假2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2018年仍享受带薪年休假。

当然,如果陈先生2018年累计请病假时间超过3个月,则他将无法享受2018年带薪年假。

4.需要提醒的是,根据第《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条的规定,计算带薪年休假时所用的“累计工作时间”是指雇员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雇员在同一用人单位或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以及不限于本单位。工作时间。累计病假是当年累计病假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同时认真核实与劳动者“累计工作时间”直接相关的相关信息。计算年休假,认真核实做好病假、年休假统计工作,加强考勤、休假制度管理,更好维护用人单位权益。

劳动者应注意收集并妥善保管证明“累计工作时间”的信息,熟悉并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和休假制度,依法享受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如果您正在休假,应及时向用人单位索取无薪年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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