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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人罪怎么判轻伤一级和二级的区别(故意伤人罪怎么判轻伤一级和二级哪个严重)

2024-09-20 0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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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一男子得知女儿被猥亵后,一怒之下将猥亵者殴打至二级轻伤。显然,该男子涉嫌故意伤害。庆幸的是,检察院认为该男子是自愿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遂投案自首。而且,他自愿认罪并接受处罚。受害人有严重过错。综合考虑殴打他人的前因后果、危害程度等,决定不起诉。那么故意伤害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的方法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请注意,故意伤害需要二级或以上轻伤才能定罪。在刑事方面,伤害程度分为轻伤、轻伤一级、二级、重伤二级。

故意伤人罪怎么判轻伤一级和二级的区别(故意伤人罪怎么判轻伤一级和二级哪个严重)

各省对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有专门规定。下面我们以江苏省为例:

故意伤害

量刑

造成一人二级轻伤

在有期徒刑、拘役一年以下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

造成一人一级轻伤

将量刑起点确定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的范围内。

造成一人二级重伤

将量刑起点确定在三至四年有期徒刑范围内

造成一人严重一级伤害

将量刑起点确定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范围内

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致六级重伤

将量刑起点确定在11年至13年有期徒刑范围内

当然,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还会根据伤害后果、致残程度、手段残忍程度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数额和确定基刑。

我们来看一个故意伤害的案例:

案件简介:

2021年5月28日18时左右,被告人徐某、周某、徐某在苏州工业园区某小区与被害人张某夫妇因装修问题发生纠纷。随后,被告人徐某、周某、徐某某殴打被害人张某,致张某骨折。经法医鉴定,受害人张某的外伤造成L2-4右侧横突骨折,伤情构成人体一级轻伤。

经查明,被告人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被告人徐某、周某、徐某均自愿认罪认罚,并自行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理解。

法院认为:

被告人徐某、周某、徐某因无法控制自己,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徐某、周某、徐某均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徐某自愿投案,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投降了,并被从轻处罚。被告人徐某、周某、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周某、徐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正确,本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徐某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徐某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请求从轻处罚并申请缓刑;被告人徐某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徐某无前科,自首,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请求从轻处罚、缓刑。若属实,将予以采纳。被告人周某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理解。如果犯罪被缓刑,不再危害社会的,可以依法宣告缓刑。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被告人周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两个月。

三、被告人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律师声明:

本案中,受害人虽受一级轻伤,但根据法律规定,应判处1年至2年有期徒刑。但三名被告人均无前科,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影响了量刑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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