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视觉中国律师函不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视觉中国律师函不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视觉中国声称拥有首张黑洞照片版权,还将国旗国徽图片搬到自己网站上,你怎么看?
4月10日,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照片公布,并引发了全球人民的关注,而就在4月11日,就有网友发现,在视觉中国的官网上出现的这张黑洞突破,并明确标注“若媒体使用该图片需要先行购买”,这时候就有不少网友那梦,这张黑洞突破是有全球200多位科学家联合拍摄及发布的,怎么还需要向视觉中国交费呢?
对此,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称,“任何一张照片都有版权,举决于版权人希望这张照片如何使用。就黑洞这张照片,版权归属于欧洲南方天文台,这张照片在视觉中国网站上图片说明中已经表述明确:此图由欧洲南方天文台提供,仅限于编辑类用途,使用请署名欧洲南方天文台;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其实柴继军说的这段话不假,任何一张图片都有版权,比如黑洞突破的版权方就确实属于欧洲南方天文台,但问题是有关收费的问题他却没有说清楚,按照柴继军的话讲“黑洞突破仅限于编辑用途,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当然如果想要使用的话就联系视觉中国交费并获得授权就可以了。
不过实际的情况是,黑洞突破的版权方欧洲南方天文台人家也对此做出了解释“使用其网站上的图片、文字等,没有特别说明的话,一般都遵循相应的授权协议(CC 4.0),清晰署名即无需付费使用。”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这张图片,只要注明出处就可以了,在黑洞突破发布出来之后,中科院院士武向平也曾表示:“一旦发布了,就是全世界可以使用的,媒体上也可以看见,只要标注是哪来的就可以”,由此来看视觉中国的解释站不住脚。
不过有关黑洞图片版权的问题还算是小事儿,不久之后更多网友发现,包括百度、网易、360、海尔,甚至国徽、国旗上面都印上了视觉中国的版权ID,按照视觉中国的逻辑来讲,任何想要使用国徽、国旗的人也都要向视觉中国缴纳版权费才行,这样一来视觉中国可就真的引起众怒了,连共青团中央都出面质问视觉中国“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如此以来任凭视觉中国再怎么解释,也无法撇清自己任意划定突破版权的问题了。
其实对于视觉中国来说,自己旗下签约了全球大量的摄影人员,不断的为广大的网友、媒体提供优质的图片素材,而作为补偿,根据版权所有向这些拍摄者提供一些有偿使用的回馈是理所应当的,只是作为图片版权运营的视觉中国来说,这次的手伸的确实是太长了。
我想包括百度、网易、360等知名企业的logo上都打上了视觉中国的版权ID,有两种可能性,一是一些网友在视觉中国网站上传图片,系统不加筛选的就统一添加上了版权ID;二是视觉中国处于宣传的目的,通过系统检索,在一些使用量较大的突破上自动添加上的自己的版权ID,当前也有其他比如恶意添加视觉中国版权ID的情况,但主要的情况应该就是前两种,而作为版权运营方,视觉中国连着中基本的素材审核都没做好,也确实罪有应得。
最近,首张黑洞照片公之于世,不但引起了天文热,还引燃了经济热,不但黑洞概念股票收受益,视觉中国也热度飙升。
因为视觉中国声称拥有该照片版权,如未被授权使用,可能会面临风险。一时大家议论纷纷,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黑洞”照片版权属于Event Horizon Telescope组织,视觉中国通过其合作伙伴取得了该照片的编辑类使用授权,按规定只能用于新闻编辑传播使用,超出这个范围就属于侵权行为。
视觉中国的版权声明,不是所有权声明,因为地球人都知道,所有权肯定不会属于视觉中国。
视觉中国的版权声明,应该不是为了收费,因为这张照片如不是商业使用,从网站上转载是免费的,谁也不会去购买,而且,不只是视觉中国一家取得了编辑传播权。
我认为视觉中国的声明应该是一种宣传,因为视觉中国并未获得该照片的商业用途权利,根据版权人要求,不得作为商业使用,因此提醒客户,不要用于商业用途,别拿来做广告宣传等,尤其是有视觉中国商标的。
对于这种公开发布的图片,或者已经超过版权保护器的图片,如果要版权收费,必须有自己二次编辑加工的内容,使图片有增加值,否则就有点滑稽。
现在版权意识逐步提高,如果视觉中国的版权声明,能像这张“黑洞”图片一样,让版权保护概念热起来,那么,视觉中国真的火了。
我说个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吧。
奥黛丽赫本的这张照片举世皆知,我在一个媒体平台写文章时,提示版权收费,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张照片还有版权么?谁的版权呢?
后来在一个群里,好心的群友告诉我,这个版权费是视觉中国来收取的,我就纳了闷了,这个好几十年历史的经典照片,奥黛丽赫本的本人都已经在1993年去世,你视觉中国是收的哪门子费呢?替谁收的呢?我也搞不懂,也不明白,视觉中国这个公司是否有这个资格?
下面就是轰动世界的黑洞照片,本来这张照片的意思,一方面是普及天文知识,另外一方面是让人类认识到自己的渺小,视觉中国蹭热度蹭的让人讨厌,全国人民欢呼雀跃的时候,他来要钱?
这就是相当于,全世界庆典,庆祝人类的发展,大家兴高采烈的时候,一个乞丐来要钱,你们看的照片是我的版权,拿钱?不合时宜,也不知进退。
从这张黑洞照片,以及从鹏哥我的亲身经历来看,我相信他们的吃相是极为难看的,而且是让人讨厌的。我们不反对维权,反而喜欢维护正当的权益,毕竟鹏哥我辛辛苦苦写的文章,经常被人抄袭,那些可恶的抄袭者,像苍蝇一样不胜其烦。
可视觉中国给我感觉,是拿着维护正当权益的令箭,做着追逐利益的事情,失去了一个企业应该有的底线,你赚钱是你公司的天性,可是这种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都往兜里放的手段,不仅是讨厌的,而且是过线,过于贪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视觉中国律师函不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视觉中国律师函不理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