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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乱发律师函去哪里投诉,律师乱发律师函去哪里投诉有效

2024-10-13 20: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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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乱发律师函去哪里投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律师乱发律师函去哪里投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律师作假证据,该当何罪?应向何部门举报?

首先,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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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五)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

(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八)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的。

哪里可以投诉律师呢?

这个职业大多数人,还是可以信认的,当然,人多了,自然有个别害群之马了。若投诉,一是律师协会,二是司法局。怎么投诉,维权,要掂量好了。不论投诉,起诉维权,要有事实,证据,还要一定的诉讼策略。

为什么请的一些法律援助律师一点意见都不能给?

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既然愿意承担这项工作,就应当像对待那些非法律援助的事项一样,尽心尽力地完成工作。这是一名律师应有的素质。

就提问者提出的法律援助律师对这几个具体问题的态度,我的看法如下:

1、本人在执业过程当中也常常会遇到代表委托人与对方律师谈和解方案的情况。为什么由自己律师与对方律师谈和解方案呢?简单说,就是大家都是法律人,对有关法律规定都很清楚,谁也无需在法律上忽悠对方,而且各自都知道自己当事人一方在这件事上的弱势和优势,可以比较理性地考虑问题。当然也会有那种蛮不讲理的律师。

英文世界有个专门的名词,叫“射杀信使(shoot the messenger)”,意思就是当我们听说一个坏消息的时候,我们会因为不喜欢这个消息,而连带地想要把带来消息的人给干掉。这就是为什么常常当事人对自己的律师与对方谈的和解方案不满意的原因。

既然是和解、是协商,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都要有必要的让步,大家都不让步,就无法达成和解协议,总希望对方让步,也不可能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一旦达成了,当事人往往又有失落感,认为自己让步太多了。于是就怀疑是不是自己的律师能力不强?自己律师与对方串通损害自己的利益。

而且与对方谈和解方案往往费时费力,再加上前面说的不讨好,整个就是受累不讨好。因此,有些律师拒绝做这项工作也是情有可原。

2、律师不对案件的胜诉做百分比预测是符合律师执业规定的。但是,律师完全可以分析己方证据被法官采纳的可能性,可以分析己方证据的证明力的大小。

3、提问者遇到的这位律师的做法并没有错。担任法律援助的律师往往都是些职业经验并不丰富的律师,因此,他们可能怕出执业过程中出现纰漏,所以都比较谨慎。

再说个小事:五一节放假的最后一天,我到所里,听到有人在接待区大喊大叫,我过去一看,是一名五十岁左右的女当事人,她喊“我都等了四个月了”。我只听清这一句,其余的喊声就是西斯底里的狂喊。直到后来是110的警察到了,情况才缓和了。

这个事情告诉我们律师是什么?就是要谨慎地对待当事人,谨慎地对待当事人提出的一切问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乱发律师函去哪里投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乱发律师函去哪里投诉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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