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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严重后果是什么(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严重后果有哪些)

2024-10-15 13: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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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犯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0年以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监禁、无期徒刑或死刑。

损坏易燃易爆物品罪刑罚标准细则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严重后果是什么(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严重后果有哪些)

1、毁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过失毁坏易燃易爆设备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如何量刑

一、犯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三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第1段。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处置”是指对固体废物进行焚烧以及采用其他方法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以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的行为。产生的废物,减少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消除其有害成分的活动,或最终将固体废物放入符合环境保护法规的垃圾填埋场的活动。因此,“非法处置”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上述“处置”。另外,根据《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营利为目的,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料或者燃料,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的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符合什么条件不予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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