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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律师函后反诉,收到律师函后反诉的后果

2025-02-05 22: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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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收到律师函后反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收到律师函后反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们作为原告聘请律师并付给律师费,在案件没有审理时,被告反诉,律师要求再付律师费,请问合理吗?

  对于律师费用的支付问题,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是否合理,可以由双方协商进行最终确定。

收到律师函后反诉,收到律师函后反诉的后果

  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

  律师费具有以下特点:

  一、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二、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

  三、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提醒:各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

律师给被告反诉是好是坏?

律师给被告反诉可能既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反诉可以是一种防御策略,通过反诉来抵消或减轻对方的主张,也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反诉能够转移对方的注意力,使其不再专注于对被告的不利证据。

然而,反诉也可能带来一些不利影响。例如,如果反诉被驳回,可能会使被告在原诉讼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此外,反诉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和金钱投入,并且可能需要被告承担额外的举证责任。

因此,在决定是否采取反诉策略时,律师和被告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并进行全面评估。

反诉还要另外收取律师费吗?

反诉是在前一个诉讼中引申出来的新诉求进行另案起诉,是又一个新案子,所以律师是要另外收取费用的,无论你请原案律师代理还是另请新的律师进行辩护,都要出一笔新的代理费。

反诉是一个新的案子,虽然从第一个案子中引出来,但毕竟不是同一个案子,所以根据相关規定,代理费是要重新收取的。诉讼是要考虑成本的,当然经济官司输赢就于经济效益直接相关了。

法官当庭驳回的反诉,原告律师收反诉代理费合理吗?

律师代理案件,如果约定了反诉代理费,当事人应该交纳。如果反诉被当庭驳回,律师已经做了反诉的应诉代理准备,则律师已经开始工作,原则上反诉部分的代理费是不退的。有关这个问题,关键在于当事人与律师是如何约定的。我的习惯是,自然人诉讼如果遇到反诉情况,我一般不另行收费,在本诉中可一并解决。对企业或单位的诉讼中如果遇到反诉,则协商收费。

原告提起诉讼后,被告有权提起反诉。关于反诉的律师收费,实际上是原告和律师协商的结果。如你所说,之前没有要求支付反诉代理费,是在对方反诉后提出要支付律师费,如果在委托合同中没有这种约定,可以算作新的委托事项,通常是不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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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是新增加的诉讼应对,律师收费经过同意后收取,虽然对方反诉被驳回,但律师也做了应对,可以不退

虽然反诉是在本诉过程中一起处理的诉讼,看似一个案件,实际是两个案件的综合审判,律师其实也做了两份准备,而且有的反诉所引起的应对需要一定的工作量。

但特殊的是你的这个案件,被告的反诉被当庭驳回了,给你的感觉是自己的律师什么事情都没有做,就把律师费收了,心理有所不平衡也是很正常的。结合收费的多少来看,律师一分钱不退还也有道理,毕竟双方有合同约定,如果觉得工作量明显减少,不应收这么多费用而主动退还,也是情之所在。

但是假如想通过法律渠道去申请退还律师费,基本上不可能获得胜诉,因为有时律师的工作中运气和顺利也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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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双方约定有如果代理难度明显下降,则可退费

因为一个案件在诉讼中,律师和当事人都会对其工作量或者难度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和理解,这样可以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假如代理的难度下降,比如撤诉,驳回起诉,驳回反诉之类的,适当减半收取律师费。

那么就可以依据合同来申请律师退还费用。但现实中许多律师并不会同意将这样的条款加在委托合同之中,需要双方的协商来解决问题。

当然也有的律师对反诉是不收取费用的,毕竟是两个案件当一个料理了,本身并没有付出更多的精力或者时间花费。

结语

对许多人来说律师费是挺让人头疼的事情,特别是标的不大的案件扣除律师费后,当事人获得的补偿并没多少。所以在协商律师费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处理,多沟通,约定明确,或者直接在与对方发生纠纷前,就约定如果将来发生纠纷,为实现债权的费用需要由对方承担。

这样可以将律师费放在诉讼请求中一起来提出,这样自己就不需要再承担这部分看起来挺肉痛的费用了。

请律师房产诉讼,已交了费用,被告反诉,原告律师让再交一次诉讼费,合理吗?

诉讼费还是代理费?

反诉的诉讼费由反诉方自己负责。估计题主是想表达代理费。

收两次代理费呢,也无可厚非,毕竟两件案子。但很多情况呢,很多律师也不会分得这么清楚,毕竟本诉反诉都是一件事。

估计题主碰到的律师不熟,熟点的一般没有这种矛盾。但题主也别觉得给了本诉的代理费就不该给反诉的,其实收不收,主要还是看律师本人。反诉也有很大风险性的,基本属于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程度,要么支持你的主张,要么支持反诉主张,余地很小,你理解下吧。

说个例子,一公司起诉,诉求金额三十万,结果遭遇对方反诉,要求索赔二百余万,后两岸合并审理……像这种情况律师的风险就很大,签合同时肯定按本诉金额来,结果遇见这种情况,如果败诉,本诉方会反而损失两百余万,所以很明显,如果律师胜诉的话,还是按照三十万的代理费就不太合适。毕竟,他不仅赢了诉讼,还帮业主减损了两百余万。

所以多多理解吧

楼主说得应该是被告反诉后,原告律师要求原告再补交反诉案件的律师费。

本诉和反诉虽然合并审理,但仍属两个案件,其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各不相同,所以应该按照两个案件收取代理费,但是依照律师收费的相关规定,反诉案件的律师费可以减免。

所以,具体是否应该收费、怎么减免,双方还应当根据案件工作量和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先说明一下,题主这个问题,可能是问的律师费。因为原告的诉讼费立案的时候已经交了,反诉的诉讼费由被告在提起反诉的时候自己缴纳。

因此以下的回答,针对被告反诉,原告是否再交律师费的问题。

这个问题不太好说,一般来说是不合理的。

原告提起诉讼,被告反诉,一般来说,法院会合并审理,也就是说还是一个案子。从这个角度来看,律师不应当再收取费用。

但是有些律师,总是找各种借口,向当事人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实际上这种律师过分看重自己的利益,看轻当事人的利益,这样做,表面上看能多增加收入,但从长远看,对自己的形象有不良影响,未必是什么好事情。

当然了,有的时候,合并处理反诉有可能会增加一些工作量,或者增加诉讼标的额,这种情况,可由双方协商适当增加一些费用。但个人不主张按两个案子收费。

还有一种可能,有的法院开始是按简易程序立案,诉讼费是减半收取的,如果被告提起反诉,则合并审理必须转为普通程序处理,这样的话原来的诉讼费就不够需要补交。诉讼费无论交多少,法院是开诉讼费票据的,并且诉讼费无论交多少,都是按输赢比例由诉讼当事各方分担,你方要是赢了,多数还会退还的。

几个例子:

1、某甲和某乙争执中动手,双方互有打斗。某甲诉某乙要求赔偿一万元。某乙反诉某甲要求赔偿两万元。

2、某甲诉某乙,要求支付货款五万元。某乙反诉某甲,货物质量有问题,要求赔偿损失二十万有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收到律师函后反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收到律师函后反诉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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