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员工经济补偿金有相关规定,汇总如下表:
[补充说明]
经济补偿金中的N代表什么?
N、N+1、2N都是实践中常用的名称。
以N为例,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N为工作年限,在劳动合同法中用于指经济补偿。
N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经济补偿为N。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主要有四种——
雇主提议协商解散
雇主有过错的员工辞职
无过错的情况下被雇主解雇
经济性裁员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主要有两种——
除非用人单位通过改善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维持或者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用人单位主体丧失。
N+1指的是什么?
只会出现这三种情况——
医疗期限届满,
工作能力不强,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也就是说,上述“用人单位无过错解雇”,用人单位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只需要缴纳N+1。
这里的1实际上是代通知金。
2N指的是什么?
2N是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必须支付赔偿金。
如果雇主非法终止工作,雇员有以下选择——
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也就是俗称的2N。
当劳动者要求赔偿,或者劳动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但在实践中难以恢复时,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2N。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计算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职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给职工经济补偿的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内职工的平均工资。
分部经济补偿计算
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2008年1月1日之前: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行为能力的,需要限制年限,即经济补偿不得超过12年月;因医疗期满、裁员、事故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因重大客观情况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给予经济补偿不受上述12个月限制;工资基数按照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经济补偿金计算期限
因合并、合并、合资、单位性质变更、法人名称变更等原因导致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按“在原工作时间”计算。单元。”此外,劳动者因自身原因被原用人单位调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当合并到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内。原用人单位已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计算依据
经济补偿金中的平均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内职工实际平均月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等。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