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退还货物订金律师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退还货物订金律师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交了2万元定金,现在收到了律师函,能退定金吗?
1.、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定金是不能退的。
2、遇到很牛很牛的开发商,人家就是欺负你,不给你退,你没有什么法的。
他不怕你闹。
3、我见过的大部分开发商,只要你到售楼部里凶一下,就都给退了,房子好卖的时候别人不在乎你这点,不好卖的时候他没底气扣着你的钱。
4、帮过一些客户退定金,他们自己都很有套路的:先理后兵。
卖房收了订金,不卖了,对方说有损失,要赔偿,可以不赔吗?
我不是特别了解相关的法律条例,但是我之前给中介合作的时候碰到过这样的问题,所以就谈谈我亲身经历的一些事。
这里也就以我了解的二线城市济南楼市举例,卖家跳水毁约的情况其实挺多的,即便是经过正规的中介、签订正规的买卖合同,且也明确说明违约定金双倍返还并赔偿总房款的20%,但是真要遇见卖家毁约的,即便是闹到法庭,定金双倍返还这点权益肯定是可以得到保障的,但是总房款20%的赔偿几乎几乎几乎几乎没有。详细的法理我这里说不清楚,也不愿意说清楚,毕竟我非专业,但是大概法官依据的是:卖家违约给买家造成的损失是耽误买房时间,但是很难衡量造成的经济损失,所谓的同等条件楼盘价格的因为时间拖延而上涨的不能作为买家损失的依据,所以都法官都不予以支持。
题主打官司无非是为了止损,所以我再说说一般买家遇到卖家跳水毁约怎么办?
脑子反应快的、或者是心大的买家通常觉得打官司纠缠除了劳心也伤财,而且打官司也要浪费时间,赢了什么都好说,输了不但需要律师费而且依然要损失买房时间,时间拖的起,房价对普通百姓来讲真真拖不起。
因此为了及时解决纠纷,买家可以以打官司要挟卖家,同时也要学会利用中介做中间调理,不经意的透露些可以适当加价的意思,让中介帮助去与卖家沟通传达。当然加价不能按照房子涨价后的幅度给,比如给个10万、20万之类的,安慰卖家那点卖亏本的心理。
再退一万步讲,如果要挟、加价都失败了,作为买家那就只能自认倒霉了,赶紧从这滩烂事中脱离出来,抓紧重新看房,早买早受益,同时交易过程中多个心眼,降低类似风险。
回答这个题目,我也思量再三,作为受过正规教育的人,怎么能这么懦弱,遇到自己权益受损的时候不主动依靠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传递的价值观尽然是一味的委曲求全······巴拉巴拉······这里省略500字自我谴责。
最后,我也明白我国的法律制度、公民的契约精神···这都是问题所在。只是拿北京来讲,房事依然是卖家市场,人家有房不怕拖,买家呢,钱不多,拖不起。
您好,我是杭州张律师,让我来解答一下您的这个问题吧!
首先要知道,定金跟订金是不一样的哦!
如果对方只是交付了订金,并且你们也没有签其他更多的协议,那么一般情况下,这个款项是可以直接返还对方,并且不用再付任何责任的。
如果对方给付的是定金,那么这个事件的情况跟性质就不一样了。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在该情形下,卖方违约如果违约的,需要双倍定金返还!此时,就不是说单单返还定金这么简单的事情了。
另外,作为专业的律师,如果卖方是我们自己的当事人,那么我们通常不会建议当事人直接反悔,告诉对方说自己不卖房子了。我们会让自己的当事人继续进行交易,然后通过不断地提出各种苛刻的条件,来令对方“知难而退”。其中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抬高房价,一次付清!
最后我还是要说一下,诚实信用原则在交易当中还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仍然希望更多的交易在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条件下进行。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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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写的是订金而不是定金。
1.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前者可以看做是预订,为了避免卖家将房屋再给第二或者第三个人谈,买方付订金把房子先预订了。那么这么看来“订金”只是买方的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就是“订金”可以退。后者可以看做是确定,双方已经沟通好,买房事情定下来了,谁反悔就属于违约,那么“定金”是则不可以退(交定金的时候双方会签一个交付定金的协议,买房写收定金的收据,协议就是购房合同的补充,具有法律效力),违约方必须按约定赔偿对方违约金。
2.订金退多少?首先你要知道订金现在在卖方手里,卖方说不卖了,全额赔给买方就可以了,双方都不需要额外再拿赔偿!如果一方觉得耽误他的宝贵时间了,影响到他生活了,看房什么的交通费,误工费之类的,让他去法院起诉吧,看法院支持不支持“订金”,找律师的话,律师都不会建议他去起诉,完全是没事找事,矫情!想要赔偿,当初为何不把“订金”写成“定金”。订金对双方的约束力都不强,本身就属于风险型的,卖房想着万一不卖了,买方想着万一不买了,都不想拿违约金,那么就写成“订金”对双方都挺好。
结论,不需要额外再赔!返还订金就可以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退还货物订金律师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退还货物订金律师函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