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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算公摊面积吗(安置房算公摊面积吗北京)

2024-09-12 04: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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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被拆迁人发现安置房收到后,实际面积“缩水”的情况不少,比之前协商的面积少了几十平方米,甚至少了一百多平方米,而实际面积却“缩水”了。开发商用“共享面积”来解释安置房面积的减少。真正遭受损失的是老百姓。他们在签订协议时没有问清楚,也没有考虑共享池的面积。当他们发现不对劲的时候,他们就有麻烦了,并且必须承担后果。安置房是否算共享面积?那么什么是共享区域呢?一般来说,共有建筑面积是指整栋建筑的业主共同拥有的整栋建筑。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例如: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槽、变压器房、设备间、公共门厅、走廊、地下室、值班门卫室等,以及服务于公共建筑和管理建筑的整栋建筑的建筑面积,根据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公共摊位的建筑面积一般不包括:1.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2.出租或出售的固定停车位或者专用车库3.拆除公共游乐设施或公共设施的补偿办法建筑物外的高架建筑物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或者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的方式。纯货币补偿不存在共享面积的问题。生产区置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被拆迁房屋本身有共用面积,安置房的共用面积与其共用面积相近;另一种是拆迁房屋为平房、自建房等,本身不存在共享区域,但更换为高层后,出现共享区域。那么,共享面积是否算作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面积呢?从国家法律的角度来看,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共享区域。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等规定,无论是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还是拆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因此,在选择置换房屋产权时,切不可遵循一分一赔的原则。国家对共享住房的面积没有法律规定,但各地都有自己的规定。有的地方将共用面积计入安置房面积,有的地方则单独计算共用面积。没有绝对的标准,但共享面积的比例不能太离谱。有的明显是开发商故意为之,故意钻空子,减少被拆迁人安置房的实际面积。因此,被拆迁人在签订协议时,必须就共享面积进行明确协商,同时还必须深入了解当地有关拆迁安置住房的规定。我们整理了部分地区公共泳池面积的规定,供大家参考。安置房算不算共享区域?共享面积不计入安置房面积。《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片区开发建设的意见》规定:安置房为小高层或高层建筑,电梯与电梯增设的走廊共用面积。该区域不属于安置区范围。《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共用面积不结算房价。《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被征收房屋共有面积按1:1调换,安置房共有面积与被征收房屋共有面积的差额房子不会解决。按相应比例给予补助《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被征收住宅的具体情况给予公共补助。第三款:公共补助系数由直辖市、县、矿区人民政府公布。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第二十五条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小于等于15%的,应当补偿的住宅建筑面积按照15%分摊系数计算。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分摊系数高于15%的,房屋补偿费按实际面积计算。根据实际情况结算差额《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第二十五条: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小于等于15%的,应当补偿的住宅建筑面积,按照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计算。15%。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分摊系数高于15%的,按实际面积计算房屋补偿费。律师提醒,无论是国家法律还是地方法规,征地拆迁都不得降低被拆迁群众原有的生活水平。排除共享面积后,如果产权置换小于一比一,则补偿不合理。而且是非法的。被拆迁人可以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合理维护自己的权利。目前,不少地方政府对拆迁安置房面积是否包含共用面积都做出了相应规定。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相关政策不同,各地区的计算标准也不同。部分地区将按照相应比例和系数给予补贴或补偿公共共享造成的损失。被拆迁人可以查看所在地区的房屋征收和补偿规定,了解更多信息。不要单方面听取开发商的意见。只有主动出击,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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