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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什么(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多选题)

2024-10-19 19: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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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一位老人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房子应该由谁继承?编辑,您能帮我联系法官寻求答案吗?关于继承问题,《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西安莲湖法院法官将为您详细解答。快来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没有遗嘱如何继承房子?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和赡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的,继承事宜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老人没有留下遗嘱,属于其所有权份额的财产将被视为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原则进行继承。如果有配偶、子女、父母健在,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配偶、子女、父母,但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世,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正常情况下,同阶继承人应该是平等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一级继承人继承,二级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一级继承人,则由二级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或者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其所属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本节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本文所称“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赡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条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收养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遗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1、均等分割原则,即按顺序排列的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一般是相等的。2、照顾原则,即适当比例的遗产分配给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死者。3.特殊原则,即适当分配遗产给继承人以外依赖被继承人赡养、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赡养较多的人。死者。继承人什么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了争夺继承权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隐匿、毁灭遗嘱,情节严重的;以欺诈、胁迫手段强制、阻碍被继承人订立、变更或者撤销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有前款第项至第项行为,并确有悔罪表现,被死者表示宽恕或者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法官提醒,为避免财产继承纠纷,建议被继承人及时制定遗嘱,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来源|莲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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