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好兆头。很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你们一定要好好配合啊!
我从事法律实践10多年了,我就来说说这个问题。
1.检察院量刑建议,法院原则上是要采纳的
检察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很有可能会提出量刑建议。但这个量刑建议不仅仅是“建议”。
2018年之前,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一般是为了完成任务和目标考核而下达的,不具有强制效力。
但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增加了一项新制度,即对认罪认罚的从宽制度。这次的量刑建议将会有所不同。
根据修订后的两高三部《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规定,对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检察院需要提出量刑建议,原则上,需要提出有明确刑罚的量刑建议。这包括是否适用缓刑。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移送犯罪嫌疑人供述等材料。罪名和处罚与案件一起进行。
《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四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一般应当提出量刑建议。第十二条进一步明确:量刑建议应当载明主刑适用的刑种、刑期、是否适用缓刑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1条的规定,法院一般应当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
这就是说,如果检察院判处你有期徒刑一年,法院一般也会判处你有期徒刑一年。
2.任何情况都是有例外的
不过,上述规定毕竟是原则性规定,无论如何都会有例外的情况。
根据刑法第《刑事诉讼法》条第201条规定,有下列五种情形的,法院可以变更检察院的量刑建议:
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被告违背自己的意愿认罪。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检方指控的罪名与审判时发现的罪名不一致。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审判的情形。
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只有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明显不当的,法院可以直接改判。
当然,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大多数案件都是由法院和检察院共同作出,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
3.具体建议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判处缓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情节相对较轻。该人已表现出悔意,并且没有再次犯罪的风险。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可见,如果要宣告缓刑,必须评估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可以宣告缓刑。
但即使社区调查没有问题,也可能不会发缓刑。
所以法院要求你做调查,有缓刑的可能。这个你也可以向法官询问。但无论怎样,你都必须配合缓刑调查,因为这是宣告缓刑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