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马蓉诽谤律师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马蓉诽谤律师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马蓉投诉王宝强案律师:发布误导性宣传将自己推向深渊,对此你怎么看?
在马蓉的这份投诉信背后,胡美美律师看到马蓉的执迷不悟、死不悔改与变本加厉;同时也看到了某些律师同行的是非不分、助纣为虐与推波助澜。马蓉的背后一定有精通法律的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为其出谋划策、策划布局,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有准备的对王宝强及张起淮律师发起的反击。抛开是非曲直仅从法律技术角度而言,该投诉行为堪称毒辣,它深谙证据规则,精准地抓住了张起淮律师一次语言上的不严谨、不周全,充分利用律师法对于律师执业行为的纪律性规定,给那张起淮律师重重一击。从法律上讲,张起淮律师非常被动。
我们先来看一下马蓉的投诉书:
很显然,她投诉张起淮律师的问题是“歪曲事实的误导性宣传”,而结合其贴出的证据,该“歪曲事实的误导性宣传”应该是指“马蓉六年多的婚内出轨”。
客观而言,张起淮律师一定掌握马蓉出轨的证据,但其掌握“马蓉出轨六年”证据的可能性得乎其微,严重不现实。因为出轨是两个人被窝里的事,本来就极难形成证据。况且在六年之后寻找六年之前出轨的证据,从证据法的角度来说,如同大海捞针,除非出现非常特殊的情况,否则很难形成证据并保存下来。所以,马蓉真正攻击的点不在于“出轨”,而在于“出轨六年”。
胡美美律师分析,向北京律师协会举报仅仅是马蓉反击行动的第一步,而该步计划一旦得逞,不仅会对张起淮律师带来不利的执业污点和处罚,而且势必会最终影响到马蓉和王宝强的离婚案件。而如果北京律师协会否定掉该起投诉,我排斥马蓉会议侵犯名誉权甚至诽谤罪进一步向张起淮律师发难。实事求是而言,张起淮律师将面临不小的压力。
该事件充分说明,我们从来不要对刘鑫、马蓉这样的坏人手软,也从来不要期待他们能够幡然悔悟。对于这种三观不正、恬不知耻的人,如若有机会,一定要秋风扫落叶、斩草除根。否则他们一定会卷土重来,变本加厉。正恶不两立,对于坏人我们从来不应该抱有任何幻想。
从2016年王宝强马蓉及其前经纪人宋喆三人的纠纷已经持续了一年多,不论是事件真相、孩子的抚养权、宋喆被捕等消息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昔日恩爱夫妻如今却对簿公堂,而这场离婚案的最终结果也是众人关注的焦点。
就在离婚案与前不久刚刚开庭后,马蓉就向北京市律师协会投诉王宝强的代理律师张起淮了,怀疑张起淮利用舆论混淆视听,进而会影响判决结果,还配文“人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债迟早都要还”等,并晒出了一组张起淮早前转发某“支持马蓉净身出户”的微博。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先不论他只是转发,说的不都是事实么?再说律师,用手段帮自己当事人赢得官司很有职业道德啊。马蓉现在投诉律师,投诉就投诉吧还捅到媒体上,不也是用舆论给自己造胜率?”,“这么一项法律条文的存在,分明是侮辱我们围观群众智商,我不觉得我是那么好煽动的”,其中一条“不论这件事,我觉得她第一句话很对”获众多网友点赞,疑似暗讽马蓉此前的某些行为。
马蓉投诉王宝强的律师,属于行使她的权利,能否投诉成功取决于该信息是否属实。
第一、王宝强律师发布了哪些和马蓉有关的信息?
1、从内容看,该信息出自林哥看天下,不是出自王宝强律师,而是律师转发的。
2、转发信息,与多次发布歪曲他人的误导性宣传,还是有区别的。
3、投诉单位“北京律师协会”是不存在的,有北京市律师协会。
4、“职业律师”的称呼是没有的,有“执业律师”。
5、“有悖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的控诉,有些文不对题。
第二、这些信息是否属实?
这才是决定事情结果的关键。
谢谢头条的邀请!很少关注娱乐圈(juan)的事,对于马蓉与王宝强之间的是非恩怨,舆论基本上是一边倒的!马蓉的所做所行已经让国人用最难听的话骂了个遍!正应了《菜根谭》中那句话,宁忍一时之寂寞,莫遭万古之凄凉!消停些吧马蓉!西门大官人在地狱里等你!
最近马蓉又发微博了,微博内容是关于投诉王宝强的律师张起淮的,控诉张律师在代理王宝强和自己的离婚案时,发布各种歪曲自己的误导性内容,导致媒体大量转载。对自己的人格造成了极大侮辱,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要求。要求有关部门赶紧公正处理。
看了微博的内容实在让人感到匪夷所思。马蓉出轨宋喆本身就是铁打事实,而张律师所发的言论也都是针对马蓉出轨的。所以马蓉此处说张律师歪曲自己实在有些站不住脚。
马蓉此微博一发,引起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网络大媒体也针对此事进行了转发。前段时间李小璐事件已经把王宝强离婚案从公众视野覆盖,王宝强和马蓉的离婚案本来热度有所下降,经过马蓉发这条微博,使得热度又一次提升起来。
不过马蓉这条微博下面,广大网友对她的指控并不买账,仍旧是一边倒地指责她出轨的事实。小编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马蓉发声越多只能招来更多对自己不利的舆论声音 ,不知道下一步她又会有何动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马蓉诽谤律师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马蓉诽谤律师函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