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

明星律师函发布,明星律师函被吐槽

2024-10-11 03: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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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明星律师函发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明星律师函发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那些在微博上说,已经发了律师函的明星,现在事情的结果都怎么样了?

其实明星律师函,他不一定就是要得到一个法律的判决,很多时候只是为了警告和辟谣,一个明星如果长期被负面信息缠身而没有主动对公众做出响应,那形象会瘦影响的,所以合适的时间发布律师函会给自己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当然有更严重的情况,律师函的再一步就是要真正起诉了,这就是比较严重的事件了。

明星律师函发布,明星律师函被吐槽

基本属于可控范围类的炒作。明星也想要炒作和话题,才能一直🔥,但是又不能让不实传闻扩大引起负面东西,所以基本律师函就算处理这种事最好办法!如果都法院判了的话。谁还敢讨论你,你还怎么有话题有热度,不就凉了!沦为圈外人了!

比如冯提莫网红,都一直拿她身高说事,反而热度知名度不减,不像其他流水网红,容易被娱乐圈忘记!


因为明星往往伴随着超高的流量,所以就会有有人心为博人眼球造谣生事,在微博上造谣是一方面,有的人还会拿着所谓出轨证据、不雅照片等去要胁、敲砸明星,来为自己牟取暴利。

前不久就有人在微博上散播所谓王凯“不雅照”,给演员王凯的声誉造成很大的影响,于是王凯团队便发声明否认此事,并给涉事人员发了律师函,王凯本人也发微博回应“法槌终落,恶意诋毁难敌正义,铭记支持,万千暖意抵御寒流,坚守本心,不懈创作奋力前行,感恩人生每一课,走好艺术每一步。”

其实这样的操作我们并不陌生,很多明星在遭遇诽谤时都会让团队先否认再给相关人员发律师函,但是声明过后又发生了什么,事件的后续我们好像从未跟进过,相关人员也没有给予公开。

直到王凯不雅视频一事,我们才看到事情的结尾。

法院经审理查明:“经鉴定,涉案视频内人物图像与演员王凯图像面部主要特征不一致,面部比例关系比值不一致,非王凯人像”。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虽然视频是假的,但这件事给王凯带来的伤害却是实实在在的,常言道“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400多天的调查取证,案件审理总算给了王凯一份清白,也是因为王凯的刚毅不屈才让他没有向娱乐圈之怪现状轻易妥协,也希望其他艺人再遇到相同事情时能够不要妥协,与恶势力竞争到底,这样娱乐圈的风气才会越来越好!

明星一般遇到负面新闻,无非就是以下几种方式:

1、微博解释

2、发律师函

3、提起诉讼

4、法院判决

不过,大部分明星到第二步就为止了,因为给对方发律师函后,一般对方都会有所收敛,也就没必要再纠缠下去,费时费力费钱。

有特别固执的、就算收到律师函还是作死的,明星也会好好考虑是否继续下一步。毕竟,对簿公堂,对明星个人形象是有损害的,就算明星是原告,对他事业也会有影响,毕竟有的一线产品选择代言人对其是否有法律纠纷还是很在意的。

就算进行到下一步,考虑到时间,还有出庭,一般都先会私下调解,调解不行,那只有按照法律程序走了。

例如,前几天王凯假视频案,2018年11月就抓捕了制作假视频的嫌疑人李某,法院经过一年多调查处理,与2020年1月2日才宣判胜诉。在娱乐圈,一年的时间非常珍贵,说不定就因为这一年时间,事业就跟着糊了。

不过,王凯这个事情比较特殊,后面涉及很多方面,比如和某些营销号配合,雇佣水军,误导舆论,形成黑色产业链,是需要强硬打击的。

但是,娱乐圈发生的大部分事件,都没有这么严重,因此很多即使发了律师函,大部分最终也都不了了之。

明星动不动就是律师函,律师函感觉就是律师写信,没实质作用呢?

律师函就是律师写信,说的也没有错,但不完全是。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针对特定的对象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函是否有效?得看是针对什么人?如果发函对象(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是信誉良好,还比较看重自己征信记录的,发律师函还是有用,我有不少案件,签发律师函后就收到反馈信息,解决了客户的问题。即便没有起到直接解决问题的效果,也可为下一步诉讼做准备。如果对方征信记录本来就很糟糕,甚至已经列入法院执行失信黑名单了,对其发律师函是没有什么用的,这种情况,我通常不建议当事人委托发律师函。

明星发律师函,往往是应对网络舆情,希望借助法律手段威慑一些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吃瓜群众本身也不知道自己转发或者准备转发的信息是否真实,这时候遇到明星发律师函,多少还是会衡量一下,说不定很多人就打消了转发信息的念头,甚至悄悄删帖,改为默默吃瓜看戏就好。在此意义上,明星发律师函还是有用的。

如何评价蔡徐坤向B站发律师函?

越是有实力的人,越不怕恶搞。你看看B站把唐国强老师恶搞成啥样了,也没见唐老师发律师函啊。

蔡徐坤本来就是一个没有任何作品,纯粹一个流量明星,现在好不容易B站把他炒火了,他不抓住机会炒作一番,怎么利益最大化呢。

现在很多小鲜肉的粉丝提起他们的偶像,都在说他们很努力什么的,这简直就是笑话,这是最大的一种不自信的表现,没有任何作品,全部都是负面评价,只能往努力上说了。

经常看B站的朋友对于蔡徐坤这个名字肯定不陌生,作为现在最热门的小鲜肉,国内饭圈粉丝最多的明星,蔡徐坤在以二次元为主的B站也非常火,不过火的不是他的歌也不是他跳的舞,而是一段打篮球的视频。

这段视频出自蔡徐坤当选NBA推广大使表演的一段运球,蔡徐坤还加入了一点街舞与说唱,可以说还是蛮有趣的,就是打篮球的动作大了一点,受到了不少网友的吐槽。因此B站上有非常多的UP主恶搞这段视频。

大家都不知道鬼畜在B站是一件非常常见的事情,不仅是蔡徐坤,像唐国强老师,葛平老师,六小龄童老师都曾被恶搞过,但这些老师们并没有反感鬼畜,唐国强老师还因鬼畜与B站结缘,接受了B站的采访。

本以为蔡徐坤也会成为像唐国强老师一样的鬼畜全明星,可没想到就在今天,蔡徐坤正是向B站发出律师函,警告B站停止这些视频的传播,认为这种行为对社会造成了非常大的伤害和影响。

就事论事,小编以为这次蔡徐坤宣战B站,我站中间,一方面我认为鬼畜蔡徐坤也是对蔡徐坤的一种宣传,但有的UP主实在是太过分了,有的甚至直接将蔡徐坤的头P掉,这谁看了都会生气吧。所以就事论事,这次我还是支持蔡徐坤的,B站这些视频还是早点删除的好,确实影响不好。

不过另一方面,小编还是希望这次事件不要影响到B站,鬼畜这种形式把握好度,我认为还是可以存在的!

“吴亦凡律师声明”影响到整个律师行业,当事律师是否应该担责?

一个律师,要有敬畏之心!要一身正气,善恶要分明,为有罪的人辩护,那就是为虎作伥,就是亵渎法律。如果为有罪之人做无罪辩护,就是犯罪!诬陷冤枉好人,那就是罪上加罪!违背良心为罪犯辩护,就要承担责任!

我想说,律师坚守委托人的意愿,为委托人的利益,是律师的职业操守。说律师没有法律原则,没有是非观念,善恶不分,黑白颠倒,是喝五两的胡言。只讲道德,无视法律,不对;道德绑架法律更不对。你以为你站在道德的至高点,就可以忽视被告人的权益?国家有大法,谁都不能只讲道德不讲法条,给别人乱贴标签。现在调查刚刚开始,还没到检察院法院,吃瓜群众等就好了,不要被带节奏。法律在,此时谁敢践踏!

成立一个反 无耻律师联盟怎样? 对于只认钱,无是非观,无下线的律师,光谴责是没有用的,必须给他们点颜色看看!必须惩罚他们!让他们再次无底线挣违背良心钱的时候,心生敬畏!

作为一个律师。如果给强奸犯在那辩护,导致强奸犯逃避法律责任,还把告发强奸犯的贫穷农村小伙给害的赔个3万多块钱,这还叫律师吗?这就不叫人了,应该开除,吊销律师执业资格。

一个律师,没有法律原则,没有是非观念,善恶不分,黑白颠倒,那就是为虎作伥,就是亵渎法律。如果为有罪之人做无罪辩护,同时诬陷冤枉好人,那就是犯罪。律师不是法外之人,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都必须从重惩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明星律师函发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明星律师函发布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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