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率:1988年8月,民政部综计司、婚姻管理司召开统计、法律、婚姻、人口等方面15名专家参加的离婚率计算方法研讨会,达成共识并“批准”经国家统计局部领导批准并批准:为了便于计算、便于数据采集和国际一致性,在进行离婚统计和对外公示时,暂采用以下计算方法:“在一定时期内或根据给定的年份,每千人的离婚人数。分母是总人口,分子是离婚人数,以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某年离婚率=离婚率的确定是有问题的,所以是离婚数的比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申请离婚登记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清偿等事项达成的共识。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第一条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清偿等事项达成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登记结婚,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