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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如何获得更多补偿(拆迁怎么能获得更多补偿)

2024-09-04 06: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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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严青律师遇到不少提问者,大多提出诸如“老家的房子能得到补偿吗?”之类的问题。“现有的补偿可以增加吗?”“现在的房子没有土地证可以补偿吗?”但当律师继续向他们询问具体拆迁项目、安置补偿标准等问题时,大多数人表示根本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目前的补偿不合理。在这种情况下,征收单位知道你了解的信息不多,双方信息不对称。怎样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呢?因此,房屋、土地纳入拆迁范围后,律师教您注意以下几点。你的维权之路将是砖石铺成的。如何获得高额拆迁补偿1.《移民补偿计划草案》根据最近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县级应当在征地乡、村、村民组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还应当载明补偿登记的方式、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草案的出现,意味着征地工作已全面启动。也是正式安置补偿方案的必要程序,草案中的补偿标准与正式方案不会有太大差异,因此在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时,如果征地单位已经出具了安置方案草案2、征收公告、决定及安置补偿方案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土地征收后征收申请依法获得批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在拟征收土地的乡、村、村民组内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号第八条的规定,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其他公共利益,符合情节,确需征收房屋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在征收过程中,要特别关注征收公告、征收决定、安置补偿方案的下达,如收到文件后对补偿标准不满意的,应及时咨询或委托律师,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以免错过审查,或者诉讼期限导致维权过程缓慢而困难。三、房屋调查认定结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征收,被征收人应当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布。房屋勘察鉴定的结果包括房屋的鉴定。如您对房屋调查鉴定结果中房屋的权属、用途、面积等有疑问,应及时提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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