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被告和原告律师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被告和原告律师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律师函是原告发给被告的吗?
律师函都是律师应委托人的要求,而发给对方当事人的。因此,律师函的口吻是律师的,但是主张和要求都是当事人。律师函都有律师事务所的公章。
一般地讲,律师函对于接收律师函的一方当事人具有警示、督促、催告的作用,其既具有法律效力,又会产生法律结果。
被告要求原告律师出示证件可以拒绝吗?
这个问题,问得这奇葩。这种问法是不符合诉讼法原则的。原告是否出示证据,这是他自己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若原告主张的案件事实必须有相应证据证明,如果证明不了,那就说明原告主张成立。所以说,被告要求原告提供证据,那就是多此一举,徒劳之功。
被告在原告律师与其洽谈协商等工作联系中,只是有权要求原告律师出具原告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仅此而已。
庭审中,被告无权对原告律师的职业身份说三道四,那是法院工作份内的事。
开庭时会核对双方身份,当然一般提交委托手续时法院已经核对。如果有异议,可以在法官询问双方对出庭人员是否有异议时,向法院表示需要核对对方身份。如果是在庭审之外,没有权利要求查看律师证件。
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核实原告主体资格是法院的责任。被告如果对原告的主体资格提出质疑,法院应该要求原告出示能够证明其主体资格的证明,这是不可拒绝的,如果拒绝可能被判定为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
起诉前会有什么通知?
起诉前什么通知也没有,起诉是你自己的行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自己决定是否作为原告到法院立案,起诉就是一个起点。
起诉后,法院会审理你的起诉是否成立,是否符合立案标准,如果符合条件会通知你,下发通知书,告知取证时间,权利和义务,同时通知被告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被告和原告律师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被告和原告律师函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