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

视觉中国律师函说明,视觉中国 律师函

2024-10-24 05: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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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视觉中国律师函说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视觉中国律师函说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你对视觉中国照片侵权有啥看法?

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为版权付费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视觉中国并不是保护版权,完全是把版权玩弄于鼓掌之间,一不小心终于把自己玩进了黑洞,一时间成为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下场。

视觉中国律师函说明,视觉中国 律师函

视觉中国版权事件,对于国内知识产权的保护应该是一件里程碑的事件,大家支持产权保护,但不能滥用。网友对于视觉中国的愤怒😡之情来源于几个点:

一、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不是中国籍,民族情结严重的网友痛打落水狗也就不可避免了;

二、挂了一个“中国”的名头,毕竟现在好多公司注册商标要一个地方的小名字都几乎不可能,而一个侵犯版权,主要负责人还不是中国籍的公司更怀疑了,是不是其中有猫腻?

三、一些人自己的照片或作品被视觉中国收录以后也要版权费,连蒙拉丽莎也成了他家的,黑洞也是他家的,这和黑恶势力没有两样,完全是强制收保护费,被恐吓后有的人为此付出了经济损失,这次终于逮住了机会,就要往死里搞他,完全是报复性心理。


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是由“事件视界望远镜”项目(EHT)在近日发布的,这张照片是属于全人类的,不是视觉中国的,他哪里来的权力不让别人用于商业或者其他用途。现在已经被天津网信办责令整改了,网站都打不开了。

其实注重版权是正确的,但是不能以版权为幌子想着大捞一笔,这是可耻的。

大家好,我是落成,专注于生活领域,烦请大家关注下。

我的看法是:黑洞终究还是没有人心黑——视觉中国。这也是我昨天发文的标题。欢迎大家娶我主页看文。

一个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疯狂得吞噬着他人的权益,如同黑洞一样。但是吃相太难看了吧,还刮盘子,吧唧嘴巴——发声明。生怕比人不晓得。直接把全人类拥有的版权照收入自己囊中,把全中国人所有的国旗国徽版权页吃进去了。视觉中国的胃口可真大啊。

而且不仅仅如此,结合头条的推文和自己去企查查看。发现视觉中国十年起诉超1.2万起,四大银行、腾讯、微博以及诸多自媒体人皆中招。毛利率70%,靠碰瓷年入3亿!真是图片版权界的“碰瓷王”!除此之外,据网友说还有全景跟方正,都是差不多的套路。

真是黑洞再黑,也没人心黑啊。让众多官媒都不敢配图。我想说,我也不敢配图啊,赔不起。

常常在视觉中国旗下的500px App上发图,也和他们有签约过作品。目前国内版权图片市场乱象确实急需治理。图片版权保护无可厚非,但视觉中国确实过了,和钓鱼执法无区别。

在此呼吁此事能推动国家相关部门成立图片版权查询系统

所有版权图片均需提交申报才可确权,在系统里查询不到的图片一律视为无版权图片,可无偿使用。这样就避免了这种“视觉中国”式维权。

视觉中国能否真的退市很难说!除了大家说的,我想,他们之前打了那么多官司,也收了那么多钱(上市公司利润几乎都来于此),当初给人家发律师函,把证据留给人家了。这些人或公司,就是为了蹭热度,做广告,起诉他,也能把他起诉退市!只要有一个案例能让他败诉,其他的就都不是问题。他们赔偿得起吗?

事件在不断发酵,我们拭目以待!

他们得罪的公司,特别是媒体太多了,连雍正这么个勤谨的皇帝都让读书人给写的一无是处,视觉中国得罪的可比那个利害多了!

新华社评视觉中国:打着版权保护幌子做起生意,怕是不太合理。你怎么看视觉中国的行为?

●视觉中国将版权当做自己的武器,到处碰瓷,属实吃相难看。

从亿万光年外的天文黑洞,回归到互联网上那个把黑洞“收归己有”的行业黑洞,视觉中国如今举步维艰。4月11日下午共青团中央亲自下场发的这条微博,成了一切舆论爆发的起点

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到,本该以摄影师的高清正版图库著称的视觉中国,将国徽和国旗,也打上了明晃晃的“视觉中国”标签。要想下载,就必须支付给视觉中国一笔“版权使用费”。一石激起千层浪,海尔、苏宁、南孚电池蓝V等也纷纷在评论区跟帖质问,为何自己的商标也成了视觉中国敛财的工具

这样的吃相,实在让人倒了胃口,没了好感

版权,亦称“著作权”。严肃定义上,著作权不是创作者所有的,而是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等,这些才是著作权的所有者或者著作权相关权益人。

而视觉中国,就是一个坐拥了海量正版图片版权的图库网站。他将众多摄影师们的作品收集起来,建立起庞大的图库,打上自己的标签,让自己也成为了版权所有人。之后,需要者可以有偿下载图片,所得收益由网站和摄影师分成,实现三方获益

可这条本该正直又光明的版权之路,视觉中国走歪了,还歪得很彻底

三眼看天下,洞察天地人,大奇兄讲故事!

初看其名"视觉中|国"以为官方公众号。当打开网站一看,原来是一家上市公司。我感到很奇怪作为特殊而敬畏的名词"中丨国"怎么成为上市公司名称。实际上有关部门曾明令禁止这种取名做法。可是这家上市公司,怎么会申请通过,这值得大家深思?

是的这家公司起了一个很好名字,但在业务上哗众取宠,并充分利用公司的冠名,以讹诈的方式,来诈取消费者钱财。最令人发指用自己公司的名称,扯虎皮做大旗,利用律师函来恐吓消费者。言必称用追究民事责任来胁迫消费者掏钱。确实这种不道德赚钱方式,可以说天下一绝,绝无仅有。简直是抢钱!抢钱!

可是这家上市公司以最敬畏名词"中丨国"作为它的背书,确实有违国丨家之尊严。建议工商部门迅速取消此上市公司冠名,行动起来以消除社丨会l负丨面影响!

这都是他们的行业套路,先把图片放出去,如果使用者在百度收到图片就使用,等着被要钱吧,经历过好几起了,都是抓有影响的单位,最后赔钱了事。如果权利人在放出图片上加上水印,注明权利归属,使用者便于联系购买,我觉得没有不妥,但实际上都是故意放出图片,等人上钩,此次黑洞事件也是给图片使用者提个醒,尽量使用自创图片,使用网络图片需谨慎。

“版权流氓”视觉中国真的百害而无一利吗?

有,就是让大家体验到并明白: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流氓:使用卑鄙下流无耻手段从事各种活动的无业或从业人员。有文化:见多识广,思路开扩,思维活跃的人。有文化的流氓:指利用高智商以及活跃的思维方式高度伪装自己卑鄙下流无耻甚至违法行为的”披着羊皮的狼”.

流氓不可怕,他是直来的,看到见的无赖的行为,有法律可以制裁他的。就怕流氓有文化,有文化的流氓,打着伪善的旗帜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他道貌岸然,他的无赖,他的流氓,让人只怒不敢言。

对它自己有利,毕竟它就是靠“碰瓷”打官司来挣钱的。每天都有官司打哦,真是厉害死了呢!随便一张图打上自己的水印就说是自己的,不给钱就不能用,这种行为让我能联想到也就黑中介、地痞流氓、套路贷了吧

我身边有朋友赔过钱,刚好本人也有处理类似图片侵权的经历,所以还可以说两句。

图片被投诉侵权,甚至接到律师函,肯定是不爽的事情。我有个朋友,就是在自家的包装盒上临时放了一张邮票大小的图片,结果在展会上不知怎么被对方的代理机构发现了,结果发来律师函,直接索赔3万元。最后通过讨价还价,购买了他们的常年服务,才算了结这件事。

其实,类似视觉中国也不是真心想上法庭,不过是以此来争取收入,最好逼签订常年合作单。

我有个画家朋友,自己的画经常被人家侵权,很苦恼。后来一家类似视觉中国的机构找到他,签订了委托协议,帮助其维权。维权收入对半分,画家朋友很高兴地答应了。

所以说,视觉中国这类模式,尤其维护版权的一面,尤其是当你自己是图片创作者的时候。之所以说他是版权流氓,其实是因为他维权过渡,操作手法太粗糙,从维权者变成了侵权者。

所以,视觉中国的问题也应该辩证地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视觉中国律师函说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视觉中国律师函说明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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