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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庆收律师函,李国庆收律师函是真的吗

2025-01-11 0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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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李国庆收律师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李国庆收律师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李国庆拿自己公司的公章从法律角度属于合理的吗?

李国庆目前只是当当网的一个小股东,这并非法定代表人,因此抢夺公章并不合法。

李国庆收律师函,李国庆收律师函是真的吗

不过,我国法律对于股东抢夺公章的行为缺乏制裁措施,因此公司和大股东很难追究李国庆的法律责任,估计也只能宣布公章作废,重新刻制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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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庆为什么要抢当当网公章?有什么法律内幕?

所有法律大咖们看过的书都没有李国庆卖过的书多 。公司控制权之争不仅仅是法律意义层面的控制权争夺,法律大佬们在后面策划的类似公司印章、证照争夺实战对公司实际控制权往往具有更大的影响。

4月26日,李国庆率董事(现在仍在当当)、董秘、律师,以及摄像和保安上门,用15分钟时间完成了当当的公章、财务章的交接。当当的行政岗随后报警。而此时俞渝还未到公司上班,她一般三点上班,没人敢拦李国庆。当当方面把门全锁了,不放李国庆一行人出去,并叫了保安上来。李国庆据称是带着律师,拿着董事会决议来的。

为什么“抢公章”?

1.此前李国庆忍辱负重,出于维护大局和家庭关系的考量,禅让公司管理权3年。但俞渝拒绝归还管理权,且逼迫李国庆退出。

2.俞渝一言堂,一手遮天公司连续5年盈利却从未向股东分配利润,违反《公司法》并侵犯股东权益。

3.俞渝不当裁员,致使公司丧失宝贵人才。

4.管理不善,公司状况大不如前,新业务被扼杀。

5.利用当当官方抹黑李国庆。

6.防疫不当,致使多人被隔离。

7.违反复工规定,以年假抵充复工延期,甚至拟辞退无法返工的员工。

7宗罪剑指俞渝“管理无能任人不清,贪权自大冷血无情”,进行全方位立体化打击。

李国庆“抢”当当网公章是行使股东权利还是涉嫌违法?

根据双方的回应分析,目前李国庆“抢走公章”是否合法,取决于“股东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

李国庆方面,并未就“决议”是否有效作出回应,只是强调自己获得小股东支持,在任何意义上都“过半数”。

当当网方面,在电话会议中当当网并不承认此次股东会决议的合法有效性,主要的理由是表决权不合法、未通知、未参加。

律师分析:

根据《公司法》的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李国庆“抢公章”应当不应当?这样的不理智乃至野蛮的事情不应当发生在由文人和海归开创的公司,还是先进行业的网络企业先锋。

当当网是网上买书的开路先锋,曾是无数读书人的网上家园,创业者也肯定是读了很多书的人。当下的做法以及长时间的纷争再次说明:读书越多越糊涂,读书越多越无用,读书越多无知。

从法律上来说,李国庆抢夺公章的行为,违法吗?他们还没离婚?

从法律上说,李国庆抢夺公章的行为,不违法。这跟他们离不离婚没关系。人家李国庆自己从股权上是占比的,并持有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接管公章,财务章,并给元保管着写了收条。

媒体上用了“抢夺”两个字来描绘李国庆,小编感觉大概是俞渝方为了出口气,或者是媒体为了吸引眼球,特意写的噱头。

不这么写,还有什么可爆料的?那就是正常接管公司程序。在法律上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人家都是事先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董事会决议这块属于工商法范畴。如果大家感兴趣可以去网上参考。

只要是董事会决议中变更的事宜,一定会开股东大会进行表决,然后再去工商局进行变更备案。也就是说,此流程在当当公司内部早已按正常手续走完。没有什么不当之处。

至于网上疯传的那四个大汉,李国庆解释:其实就是新董事、董秘、摄像、助理、行政以及司机等等。被媒体扒成4大金刚。也是醉了。这些也都是要通过工商变更的,并且要通过公安网进行监督下进行。

不会存在什么违法问题。

至于说他们还没离婚,从2019年7月,李国庆向俞渝提出了离婚起诉,并在10月17日双方都收到了法院的传单。

但是俞渝方,却以婚姻未完全破裂为由不同意离婚。此时搁浅。

不明吃瓜群众,一定会认为,还是女人心软。说到离婚,男人就是薄凉的双唇,坚硬的刺刀。大多数人会站在弱者的一面,同情为男人生孩子失去了青春的女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李国庆收律师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李国庆收律师函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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