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是我国税制中比较特殊的实体。我国18种税种中,只有关税由海关征收,其他税种基本由税务机关征收。此外,资费特点也极为鲜明。
什么是关税?
关税是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的税。具体税收规定不是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而是海关制定的。
其实关于关税,我们可以理解为,外国产品进入中国时,需要向我国纳税。毕竟国外的产品在我们国家的市场上也赚了不少钱。但由于关税的存在,一些进口商品的价格远高于非进口商品的价格。
当然,不同产品的具体关税会有很大差异。基本规律是,一些奢侈消费品的关税较高,而一些我国紧缺的商品关税税率则低得多。
关税的特点是什么?
关税作为一个独立的制度,不仅具有一般税种的特点,而且具有其他税种所不具备的特点。
一、关税征收的特殊对象是进出口货物。
我国的产品在国内销售时,当然不会被征收关税。只有出口时才需要缴纳关税;相应的国外商品在境外流通时,不需要涉及我国的关税。只有当这些货物需要进入中国市场时,才会涉及到我们的关税征收问题。
由于货物进出口需要经过“关境”,“进入”海关的货物即为进口;而“出关”的货物则是出口的。当然,这里的“关”可以理解为海关,这里的“境”可以理解为边境。
既然关税是在海关管理的“领土”上征收的,自然需要海关统一管理。
2.关税仅征收一次。
关税和消费税都是价外税,关税只在进出境环节征税。
需要说明的是,关税征收的依据是关税的完税价格,关税的完税价格不包括关税。当然,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包含在关税计算中。
3.关税涉外。
制定关税时,需要考虑的因素较多且复杂。毕竟关税的制定将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对外贸易。随着世界发展成为“地球村”,一个国家的发展离不开对外贸易。对于我们发展中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在制定关税政策和关税措施时,仅仅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是不够的。必须考虑关税本身的涉外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