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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发给律师函,劳动关系发给律师函有用吗

2024-12-31 23: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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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劳动关系发给律师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劳动关系发给律师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是否需要请律师?为什么?

网友。看你的口气。有劳动纠纷。不想着请律师。就是想着省个钱。如果你干了一年活。年底没有拿到工钱。你可以向当地政府或者人力资源局申诉。政府领导会督促单位或公司尽快的给你发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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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句常说的话:要看具体情况。做律师的从来不把任何问题绝对化,而一般人往往把问题绝对化。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不请律师:

1、劳动关系清楚。

2、双方争议的问题简单,比如工资欠发,如果是加班费可能就稍复杂了,如果涉及是否泄露商业秘密,肯定就比较复杂了。

3、你能够理解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也能够通过互联网查询相关问题和法律,也能理解那些答案。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建议聘请律师:

1、对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双方有争议。

2、涉及工伤、职业病等比较复杂情况的。

3、本人文化水平低,无法清晰表述的。

4、本人因各种情况,无法投入时间和精力做仲裁准备、不能参与开庭的。

看情况吧。

1.如果你打官司预计赢了也就能拿回万八千的,一般不用找律师。律师收费可能都比这个高,应该律师也不会接这样的案子,除非是新律师拿来练手。

2.劳动争议案件相对程序比较规范,比较固定,当事人自己看看书,学学一般能掌握,自己出庭完全没有问题。

3.法官的判决是由法院来决定的,律师不能左右法官的判决,所以也没有必要请律师。

4.有的律师对这样小案子也没有多少兴趣,即使收了钱,也不见到会全力投入,所以也没有必要请律师。

5.如果这个案子显而易见能赢,更没有必要请律师。

6.如果这个案子显而易见定输,更没有必要请律师。

7.你请的律师那天可能心情不好,把本来能打赢的官司打输了。

唉,编不请律师的理由我都编不下去了...

我认为打劳动合同官司,没必要找律师,先在这里把自己的情况说明,问问大家有多少胜算,依据什么政策,如果胜算大,完全没有必要请律师,律师的素质良莠不齐,好多律师明知道不会胜诉,也会接官司,到最后申请人输了官司还赔了律师费,不太划算。我本人就是律师,按我的经验来看只要自己手里证据齐全尽可能的多不请律师赢的几率也很大,毕竟现在咱们国家的法律法规都健全偏向于咱们打工者弱势群体的。

我是法观天下的作者,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从法律的角度来回答你这个问题。

劳务纠纷应当聘请律师介入。首先,法律工作作为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非法律工作人员,对相关的知识的掌握是不专业的。如聘请律师,律师可以系统的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更好的为您解决您遇到的困难。虽然说劳动纠纷的案件,案情比较单一。但是,应在何时提起诉讼?在什么部门提起诉讼?应当赔偿数额是多少?如何组织证据?等方面。当事人是不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的。特别是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减少相应的赔偿,在雇佣劳动者时,会人为的制造一些不利于劳动者赔偿的制度和证据。只有聘请专业的律师,才能够从复杂的案情当中,找到案件的突破口。综上所述,劳动案件聘请律师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最好找律师,劳动争议属于民事纠纷中的特例,诉讼程序,法律适用方面与其他民事纠纷差异很大,而且每个法院精通劳动争议纠纷的法官很少,律师懂劳动争议的比例也很少,如何走程序,如何提出诉讼(仲裁)请求都要求很专业,证据要求也很高,全国各省市的规定做法也不尽相同,因此,建议找专业人士帮助你!

劳动关系确认申请被驳回,如何主张工伤赔偿?

劳动关系确认被驳回,要看是因为证据不足还是确实不是劳动关系再决定怎么办。如果是因为准备不充分,证据不足,那就要再收集证据,提起诉讼或者上诉,确认了劳动关系后再按程序一步步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索赔;如果是确实不存在劳动关系,那就按劳务关系起诉吧。

如果被驳回,就无法申请工伤赔偿了,建议你提起诉讼,走侵权这条道路吧,可以做个伤残鉴定,向对方主张侵权费用,判决也会判的很快。

一、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1.大多数情况下,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可能认定工伤。

2.少数特殊情况,没有劳动关系也能认定工伤,除了下面答主所说的非法转包、非法分包义务,还包括挂靠。这两种情况都没有劳动关系,但不影响工伤认定。

3.工伤赔偿必须要有工伤认定,缺少这个前提,就不可能拿到工伤赔偿。

4.如果属于上面两种特殊情况,不用管劳动关系,直接要求工伤认定部门做认定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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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会无缘无故驳回,你需要搞清楚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原因是什么,是确实没有劳动关系还是这个仲裁你准备的不充分,然后根据原因再去确定接下来怎么办,找个专业的律师当面沟通一下可能会更好。

注意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与是否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不是一回事!虽然没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然可能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人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明确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主体。因此凭仲裁或法院驳回劳动关系的终审裁判文书到所在地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即可。

从HR转行当律师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从HR转行当律师,是怎样的一种体验?相信看了下面的介绍,你将体会”坐得稳、拿得起、赚得爽“是什么感觉。

我曾是一家大型集团公司的人力总监,手下人员多达百人,其中不乏美女,给我印家最深的是一个东北女孩,法本毕业,在集团负责员工关系及对外事务。工作近五年后已升任业务模块经理,今后职业发展如何规划,成了她思考的问题。

身边同学不乏当律师的,介绍她改行吧,她有自己的主见:进行法考,通过后挂靠律所实习一年申请律师资格。继续做HR,依托集团优势,积累行业资源和人脉,为今后转型和创业打基础。这才是最适合的规划。

为何这么说呢?这里涉及一个从事多年HR人员今后如何发展的课题。

从这个东北女孩来说,负责员工关系,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争议处理、各种仲裁及诉讼代理、对外包括与集团企业法律顾问对接、政府部门外联与公关、各种公文证据准备、企业上市前合规尽职调查等等都会涉及,今后转行做律师,会使自己具备常人不易涉及的各种法律环境,依托行业优势,积累行业经验和人脉资源,为将来深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这就是职业发展上"坐得稳"

拿得起又是什么呢?

还以这个东北女孩为例,通过了法考后,一年后申请到了律师资格证,替单位出面进行劳动争议诉讼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非常完美,知道如何替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从制度上和程序上进行防范,官司就没有输过(该赔偿也是最低目标),老板非常满意,集团方面的法律诉求也让她参加,一时在单位风头无二,集团客户与合作伙伴叶慢慢了解到她的盛名,纷纷表示希望能在关键时刻给予帮助。自然加薪是少不了的。是不是工作上的”拿得起“?!

在单位继续工作3年后,根据个人发展需要,东北女孩离职创业,合伙办了律所,我们集团和一些客户自然成了她的客户。

现在她的律所在全国开了分公司,业务很多,自己座驾一年之内换了2次,职业发展开辟了新的广阔天地。挣钱”赚得爽“那种感觉真好。

从HR转行做律师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职场朋友们,你们还有哪些转行成功的案例,说出来分享一下呗。

从HR转行到律师我觉得是具有一定优势的,因为HR的识人能力很强。通过和当事人的交谈,有过HR经验的律师应该会比较容易分辨这个当事人是否在说真话以及到底会不会委托?其实律师和法官一样,不应该是一参加工作就从事的职业。反而经历了社会再从事,会更驾轻就熟。

你算是问对人了,答主就是一个有着十年人力资源从业经验的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现在是已经执业两年的律师。其实从任何一个行业跨行到律师都有它天然的优势和劣势。从人力资源行业更是如此。多年的人力资源从业经验,让我能够更好地处理企业的劳资纠纷,从企业的角度再结合法律规定,帮助企业更好地制定人力资源规划。虽然作为一个人力资源管理师,也需要具备基础的法律知识,但是并不深刻。而作为一个劳动法的律师,往往不能够理解企业的需求,而一个从事过人力资源的复合型律师,就可以很好的将两点结合在一起,所以除了诉讼业务,我个人非诉的业务会非常的多,也更容易获得企业主的认同,更好地处理劳动纠纷

我是前HR、现律师,看到这个问题想答两句。

在经历了十多年穿插的HR和家庭主妇生涯之后,2015年年末我发现自己走到了40岁生日。这个年龄退休太早、找工作不易。问自己想过四十岁死、八十岁埋的生活吗?答案是否定的,于是在照顾两个孩子(一个小升初、一个幼升小)之余,我2016年一鼓作气通过了司法考试。

2017年年初开始在律所作实习律师。

做实习律师时候我跟九零后的年轻人一起做非诉和诉讼业务(律所主要业务是非诉)。非诉业务看起来高大上,事实上有很多细碎繁杂的小事需要沉心去做,无论需要加班还是早回或者从早到晚不休(一日一餐),我都认真做事、从不抱怨。到现在一直非常感谢我实习律所给了我严谨的法律业务训练。

2019年转所独立之后开始专心做企业法律服务。从劳动法业务切入,结合此前自己在企业的管理经验,常年法律顾问、人力资源合规、员工股权激励、企业股权设计、解决企业争议等等,一样一样展开来。

律师业务不同于其他,项目可能挤在一起来。这时需要分配和管理好自己的时间,高效率的处理问题。

当没有项目开展时候需要安排时间自己学习和研究以应对可能到来的业务,省下的时间我还会去做校园里做普法宣讲等等。

现在看起来我比做HR时候有了更大的时间自由,但实质上比做HR时候忙了太多。好处是忙与闲都是基于自己的安排。

很喜欢《伊索寓言》里面这一则关于猎狗和兔子寓言:

猎人带着猎狗去抓兔子。猎狗将兔子赶出窝后追了很久仍未抓到兔子。

从没有职业门槛的HR,到转型为职业门槛还有点高的律师,这应该是很多HR不曾想或者想但不能实现的梦想吧。

可能很多HR会惊讶,原来HR还能往律师这个方面上发展。

而你已经做到了,从这一点上,已经是超越了太多HR。

不过客观客观来说,HR转型律师还是有优势的,特别是从事员工关系领域的HR更是如此,因为负责员工关系的HR会经常处理公司的员工劳动仲裁和投诉事件,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都有深入的研究,一般简单的劳动仲裁事件都不需要请律师,一个优秀的HR就足以胜任。

因此,一个HR转型做律师,也可以专注在人力资源领域里,负责为企业代理劳动事件案例,这样的话就还是在自己的熟悉领域内,对未来个人的发展也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我们通常说,转型,切勿重头开始。

因为当自己进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会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相对熟悉的领域里切换转型,才能达到迅速上位的目的,很显然从HR到律师是两个完全陌生的领域,但如果从劳动人事这个角度来考虑,则这两个完全陌生的领域又是一脉相承的,从这个点上去转型,那么注定是会成功的。

要是从HR转型去做其它领域的律师,比如刑法、商法等方面,那一定是会很吃力,这样的话个人在律师这个领域的发展也会相对受限,至少在起步阶段会非常非常的难。

我们职业转换时,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里发展,这是对自己的对抗,那种感觉只有痛苦。

而只有在熟悉的领域里发展,才能保证无缝的对接,剩下的就是快乐着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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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小企业做了十多年HR兼法务,HR有很明显的职业瓶颈期,女性到35以后走不到高层管理,就上下二难,择业的方向就比较小,而且就业市场的选择就很少了。

我是脱产考的司法考试,那段时间就真的只有学习备考是生活中唯一重要的事情。幸好一次通过了。

现在作为律师,我觉得第一,自信心增加了很多,接触到的人事物都与之前做HR有很大区别;第二,学习能力和动力增强了,主要是律师确实是一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一天不学习心里就会惶恐;第三,对未来更有信心了,律师行业是个不断积累的过程,虽说二八法则相当明显,但是只要自己善于总结学习,全心全意的为当事人服务,未来的路相比于HR还是要好很多。第四,自由度高了很多了,现在我每天半天工作,其余时间上健身房和学习,生活规律又有质量。当然,作为律师,前期压力是巨大的,因为我转型时超过三十岁,实习期就没有找需要天天上班的律所,那一年多都没有工资,还得自负五险一金的费用,只能自己想办法找点兼职赚钱,拿到证以后前期没有业务量也是一样,所以前面的时间是相当煎熬。

对于职业的选择,看个人的能力和兴趣,律师确实是个压力很大的职业,同时也需要很强的自律才行。HR相对来说轻松点,有保障。不过,我还是很庆幸我自己有转型成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劳动关系发给律师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劳动关系发给律师函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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