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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醉酒人员的财物算扒窃吗(盗窃醉酒的人身上财物)

2024-09-12 22: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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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事实]男子范某新婚。因为妻子怀孕了,他难以忍受孤独,结识了沐浴城的潘女士。2019年2月,范某约潘女士出来见面。听说潘女士渴了,范某就给潘女士买了奶茶。潘女士喝完后,感觉头重脚轻,四肢无力,就睡着了。醒来后,他发现手机钱包等物品与范某一起失踪。涉嫌重大犯罪的范某被警方传唤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该案新闻报道标题提到,范某故意给受害人下药使其昏迷,并“盗窃”财物。那么在本案中,肇事者范某的行为真的是“盗窃”吗?主动制造昏迷或醉酒状态获取财产与被动利用昏迷或醉酒状态获取财产有什么区别?他们应该如何被定罪?主动制造昏迷、醉酒状态以获取财物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抢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属于抢劫罪。根据法律规定,虽然抢劫犯罪大部分是通过暴力手段实施的,但法律也规定了其他方式。这里需要对《刑法》第263条中的其他方法进行系统的说明。即使不要求以暴力手段实施抢劫,也要求其他方法与上述“暴力、胁迫”等方法相同。强制力足以使受害人无法反抗。可以认定为抢劫罪。就本案而言,范某主动在奶茶中下药,致使受害人潘女士昏迷不醒,随后又主动抢夺财物。这是另一种足以使受害人失去抵抗力,足以构成抢劫罪的方法。类似的方法还有主动倒酒等方法,使受害人陷入不可抗拒的醉酒状态以获取财物,也应认定为抢劫罪。被动利用昏迷、醉酒状态获取财物的,以盗窃罪论处。如果被动利用被害人的昏迷或者醉酒状态,行为人仅实施了抢夺财物的行为,那么只能认定为盗窃罪。由于行为人并没有做出任何使受害人无法反抗的行为,而只是利用他人醉酒或昏迷之际抢夺财物,因此只能以盗窃罪起诉。综上,本案中,范某主动在奶茶中下药,致潘女士昏迷后抢夺财物,应认定为《刑法》第263条规定的抢劫罪,而非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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