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平日里,一些亲戚、朋友、邻居偶尔赌博,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的经常聚在一起赌博,但涉案金额很小。这是否构成赌博罪?赌博到什么程度才构成赌博罪?
赌博罪必须具有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目的。以娱乐为主、具有赌博性质的行为,不构成赌博罪。如果赌博行为不够严重,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我国《刑法》第303条规定赌博罪:“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赌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监视居住,并处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5年5月颁布实施的第《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第一条明确了赌博罪的数额,即: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法第300条规定。第三条规定的“聚集性赌博”:
组织3人以上赌博,累计获利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
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博资金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与赌博的总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
组织十名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到境外赌博,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因此,说到赌博,不能说任何金额都是违法的。
对于那些通过打牌、赌博娱乐来输赢的人来说,不被视为犯罪。还需要区分赌博头和赌场老板以及参与赌博的普通公众。前者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者应以批评教育为主。此外,对于出于“忠义”或者出于人情而提供场所,聚众赌博,无利可图的,一般不应当以犯罪论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但以营利为目的,巧妙地制造名声、设下骗局并从中获利的人,应视为“聚众赌博”。构成犯罪的,按照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单纯参与赌博并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