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否承担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股东必须承担股份公司的债务吗?
网友咨询:
股份公司的债务由谁承担?
律师答复: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股东一般不对公司的债务负责。但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债务将由股东承担。
1、股东出资不实。
股东未实际出资,或者未完全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就未出资部分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出资义务不受公司章程的约束。限制。
2、股东撤资。
公司成立后,部分股东将原来缴纳的股本提取出来,客观上减少了公司资本,违反了公司资本不变的原则。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而无法履行的,公司股东必须在清偿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出资义务也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3.滥用法人独立地位。
公司具有独立人格,能够独立承担责任。一些股东滥用这一制度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将债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转移给公司,并免除自己的责任。这时我们就应该否认这种行为的法人资格,认为此时法人地位并不独立。我们要求股东以其个人财产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律师补充道: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职责包括: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缴纳认缴出资额;
3、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履行义务的捐款;
5、额外出资义务;追加出资是指股东除按照各自认缴的数额缴纳出资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在其出资额之外进一步缴纳出资。追加出资义务是公司章程中的任意记载,即《公司法》没有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即生效。
6、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擅自抽回资金;
7、诚实守信,信任公司及其他股东;
8、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