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

行政赔偿法的司法解释全文最新(行政赔偿法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2024-09-08 16:06:07
0

明确征收拆迁案件受理范围

发解[2022]10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属于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属于行政赔偿诉讼的范围。

行政赔偿法的司法解释全文最新(行政赔偿法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具体到征收、拆迁案件中,被征收人请求征收人履行安置和补偿职责。征收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安置和补偿责任的,属于行政不作为。被征收人可以向被告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第三条规定,赔偿申请人对赔偿责任机关确定赔偿方式、赔偿项目、赔偿金额的行政赔偿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对不予赔偿或者逾期不作出赔偿决定的,也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具体到征收拆迁案件中,大多数是行政机关强行拆除被征收人房屋的案件。法院认定强拆违法后,被征收人向征收人申请补偿,但征收人不作出补偿决定或者补偿金额明显偏低。补偿决定严重侵犯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明确征收、拆迁案件中的举证责任

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应当就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供证据。发解[2022]10号文第十一条明确,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初步举证责任。但因被告的原因原告无法提供证据的,被告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具体来说,在征收、拆迁的情况下,房屋内物品丢失的部分需要被征收人提供初步证据,如评估单或照片、视频、购买物品的发票等材料。没有证据的,可以按照该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主张生产、生活必需物品的合理损失予以证明。

明确征收拆迁案件补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赔偿义务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能够获得的直接利益予以赔偿。

发解[2022]10号文件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一条规定了被征收人在国家补偿程序中可以获得补偿利益的范围。

具体到征收拆迁案件,被征收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利益范围具体包括:

一是给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补偿不得低于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权利;

二是被征收人应当通过行政补偿程序依法取得的奖励、补贴、过渡费、搬迁费等征收收益;

三、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详见第二十八条规定;

四是被征收人主张的各项费用利息。

律师摘要

综上所述,在征收拆迁案件中,符合《******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法解释[2022]10号]相关内容的,征收人可以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确定被征收人可以获得补偿。依法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上一篇:离婚律师找熟人,离婚律师找熟人好不好

下一篇:酒驾撞人不赔偿怎么办呢(酒驾撞人不赔偿怎么办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