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对于怀孕的女职工,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但,
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女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发现自己怀孕。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视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1条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必须要注意的是,
如果协商解除合同,但女员工在与单位协商时未发现自己怀孕,协商解除后该怎么办?
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不同看法。A。《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与女职工不得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故本案解除劳动合同具有合法性。
b.女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不知自己怀孕的,可以按照“存在重大误会或者明显不公平,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原则处理。”
此时,女性应该更清楚地知道,如果在合同终止前发现自己怀孕了该怎么办。
如果还有疑问可以私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