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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好朋友大明,因为生意需要,多次向我借钱。每次我都会开一张欠条,他就可以按照约定还钱。大明的孩子叫小明。他从初中毕业就一直在大明做生意。小明经常自己看管店铺、进货、做生意等。有一次,大明又想借钱,但他没有来,就让小明过来取钱,并写了一张欠条。
后来,因大明未能按时偿还贷款,产生了矛盾。我去要账的时候,大明居然说他孩子签的贷款不算数,无效,因为小明才16岁多,还没满18岁。借款行为无效,他不会承认该债务。
我想问一下,小明签的贷款有效吗?如果大明不偿还这笔贷款,小明有责任偿还吗?
律师回答:当然可以!分析如下:
众所周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为未成年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分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如果孩子未满八周岁,孩子所采取的一切行为均无效。父母,即法定监护人,可以行使追认权,认可该行为。批准即生效,不批准则不生效。即使交易已经发生,也可以撤销。所以我们才会看到那么多刚上小学的孩子偷偷花钱给游戏充值、打赏主播等纠纷的新闻。家长可以通过报警、投诉等方式否认孩子的行为,并要求退还债务。法律支持这一点。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八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但是,他们可以为了纯粹的利益而独立实施民事行为。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此,我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也买了一台价值5000元的平板电脑,而且是一个小学二年级八岁以下的孩子买的。即使钱已经支付并带回家,只要父母不同意,交易也是无效的。卖家必须退款,当然家长也必须归还电脑。
如果一个12、13岁的初中孩子买它是为了学习,那就另当别论了。原则上是有效的。为什么?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店铺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其他导致民事行为无效的行为,那么该交易就是有效的。
至此,大家都明白了,也可以针对粉丝的询问给出自己的答案:
本案中,虽然签约时小明只有16岁,未满18岁,但小明初中毕业后就开始与大明做生意。他还经常独自采购商品、逛商店。他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应该算是完全的民事行为。有能力的人,所以他签的欠条是有效的。如果他的父亲大明不承担还款责任,小明将独自承担还款责任。
退一步讲,即使小明的签名无效,那么大明作为法定监护人,也应该承担归还贷款的责任!
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法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实施;但是,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纯粹的收益。”与其年龄、智力相称的行为或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粹以营利为目的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经法定代表人同意或者追认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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