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须先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
2、携带孩子户口本、出生证明、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搬出;
3、提交居住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入住证明函,以及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迁移证》;
4、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户籍迁移证》。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
公民迁出户籍所在地的,其或者户主必须在迁出前向户政机关办理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明,并注销户籍。
公民从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镇劳动部门的就业证明、入学证明或者城镇户政机关批准迁移的证明,向常住地户籍机关提出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境地区,必须经居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离婚后如何取得子女抚养权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判定孩子的身心健康状况,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并考虑父母的赡养能力和抚养孩子的条件。
1.两岁以下的儿童一般与母亲住在一起。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者父母同意两岁以下的孩子随父亲生活,且不会对孩子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的,可以随父亲生活:
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不宜与儿童共同生活的;
父亲虽具备抚养条件,但不履行抚养义务,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不能与母亲共同生活的。
2、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要求与其同住。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接受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生活时间较长,改变居住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没有其他子女,但对方有其他子女的;
与孩子共同生活有利于孩子成长,但父母一方患有长期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不适宜居住的情况的;和孩子住在一起。
3.父亲和母亲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孩子和自己一起生活,但孩子多年来一直与祖父母单独生活,祖父母要求并能够帮助孩子照顾孙子。可以被视为子女与父亲或母亲同住的优先条件。
4、父母对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是否与父亲或母亲同住有争议的,应考虑孩子的意见。
5、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允许。
《民法典》第1084条
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会消失。离婚后,子女无论是否由父母一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3.离婚后如何拿回孩子抚养权
监护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个人权利。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支持是指父母为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养育、喂养、抚养、提供生活、教育和活动费用等。
离婚后如果想重新获得孩子抚养权,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子女同居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2、同居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儿童,或者同居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
3、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且对方有赡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变更的。
在我国,与监护权相反的是探视权。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有权探望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义务协助非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行使探视权。探望权的本质是父母权利的内容。
规定探视权的意义在于保证非直系抚养人在夫妻离婚后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于弥合父母与子女之间因家庭破裂而造成的情感伤害,有利于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探视权不仅可以满足父亲或母亲对孩子照顾、抚养、教育的情感需要,与孩子保持联系,及时、充分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更好地教育孩子。孩子,还可以增加孩子与间接照顾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减少孩子的家庭破碎感,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法解释》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长请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子女同居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同居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儿童,或者同居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
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且对方有抚养其的能力;
有其他正当变更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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