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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折抵刑期比例是什么-(羁押折抵刑期如何计算)

2024-09-18 17: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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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41、44、47条分别规定,管制、刑事拘留、有期徒刑三类刑罚执行前的羁押期限可以抵销。其中,被判处管制的,拘留一天减刑两天。天;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拘留一日相当于监禁一日。

什么情况下拘留相当于判刑?

羁押折抵刑期比例是什么-(羁押折抵刑期如何计算)

1、判处有期徒刑,执行前被拘留的,拘留一日相当于刑期一日;

2、执行刑前被管制并被拘留的,拘留1日相当于刑期2日;

3、刑事拘留的,在执行刑罚之前被拘留的,拘留一日相当于刑罚一日;

4、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1日相当于刑期1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两天相当于刑期一天。

如果犯罪判处3年徒刑,可以减刑多少?

减刑的幅度由法院确定,但减刑的期限最长为一年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实际刑罚不得低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而且,罪犯在执行刑罚期间,认真遵守狱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罪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情节严重的,可以减刑;情节严重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制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举报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并经核实属实的;

有发明或者重大技术创新;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消除重大事故表现突出的;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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