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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部分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有)

2024-10-17 07: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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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有些合同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的条款;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条款等。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部分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部分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有)

一、部分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

部分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况如下:

1、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条款;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条款;

3、造成人身伤害时免除对方责任的条款;

4、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除对方责任的条款;

5、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条款。

二、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诉讼时效是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债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的。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期限。

三、合同撤销和合同无效的区别

合同撤销与合同无效的区别如下:

1、取消主要是因重大误会、明显不公平、欺诈、胁迫等原因造成的,无效主要是因恶意串通、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等原因造成的;

2、撤销的效力尚未确定,无效的,则法律上无效;

3、撤销有期限,但无效没有期限。

根据民法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号第155条规定,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认定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无法退货或无需退货的,予以折扣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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