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律师王宝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离婚律师王宝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负责王宝强离婚案件的律师张起淮是什么水平?
名人找名律师,这是比较般配的找法,律师行业收入差异很大,虽然没有演员那么夸张,但是绝对超出普通职业收入差距,当月收入三千遇到单案收入数千万,心里落差可想而知。
张爱玲说过:“出名要趁早。”
这话在哪行哪业都适用。
张起淮,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
多年来,张起淮律师撰写了大量的学术文章,在《政法论坛》、《法学杂志》、《检察日报》、《法制日报》、《法制晚报》等海内外刊物发表并获奖,2003年荣获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十年科研成果奖。2004年9月应邀出席第22届剑桥国际反经济犯罪研讨会,发表《论利用离岸公司进行洗钱犯罪的现状、成因和对策》论文,2005年8月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出席“第十四届世界犯罪学大会”并发表《论中国反洗钱犯罪的法制完善》的主题演讲,引起强烈反响。
对境外转移资产方面有研究。
张律师的水平很高,
有多高呢?
有三四楼那么高。
张起淮,法学硕士,教授,中国资深律师,曾工作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民航大学,社会兼职众多。
空军后勤学院客座法学教授、
2006年11月,聘为南华大学客座法学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国法学会会员
如何看待马蓉宣布起诉王宝强离婚案律师,称其误导性宣传对马蓉人格造成极大的侮辱?
马蓉女士这份投诉信应该不是出自律师之手,用词非常不专业,读了第一句,我就不想再读下去,但是还是忍住了,找出几点错误,供大家参考、拍砖。
1.标题太随意
首先投诉信的标题“律师违法投诉信”,就显得过于随意,而且信息量太少,最好是有被投诉人(张起淮律师)、事项(误导宣传)等。如“关于张起淮律师误导宣传的投诉信”或“关于张起淮律师办案中网络误导宣传的投诉信”等,如果是高手,还能起的比我好很多。
2.应该是“北京市律师协会”
其次,并没有“北京律师协会”这样的组织,标准称呼应该是“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在平时执业过程中,会非常注意致信单位的标准全称和简称,特别是诸如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就不会写成北京第四中级法院。乍一看没问题,其实就会显得特别不专业。
3.最好提供实锤
既然是投诉张起淮律师发布歪曲事实的误导性言论,投诉信最好将具体的误导行为描述清楚。
2月5日,传王宝强离婚案被驳回。
有消息称,王宝强离婚案的下一次开庭复审时间,定于11月上旬。
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
2月7日晚,马蓉发布个人微博称:“人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债迟早都要还。谎言不会一直掩盖真相,正如乌云不能永远遮住太阳”。
称已经向北京市律师协会投诉了王宝强的代理律师张起淮。
微博中所附律师违法投诉信提到:“张起淮律师发布了歪曲事实的误导性宣传;对其名誉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害,诱导性的言论极具污蔑,对其个人的人格造成了极大的侮辱,此行为有悖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
然而,投诉信中涉及的事实发生于2016年10月18日。
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2016年的事,要2018年来投诉呢?其中有何玄机?
作为吃瓜群众,你们怎么看?
怎么想?
欢迎大家在评论区里留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并讨论。
一段时间以来,微博上秀玩乐、晒美图,不受离婚案影响的马蓉,突然起诉王宝强的律师,看样子,这是为自己洗白的节奏啊!
根据马蓉在律师违法投诉信中写的内容,个人觉得马蓉起诉王宝强的律师无可厚非,毕竟当时舆论的影响力是巨大的,无论马蓉有多大的错,曝光马蓉宋喆隐私对话实属不该。但我们回顾事发初期,马蓉不但不承认自己出轨,还反咬一口。而娱乐圈明星集体失声,甚少支持,处在风口浪尖的王宝强,只好放出实锤,也是不得而为知。
针对王宝强离婚声明,陈翔在微博发布了一条微博支持王宝强,配文只有三个大写英文字母“GNN”。配图是两张水浒传的插图,一张是武松举刀杀敌,一张是武大郎、潘金莲和西门庆。
其余就是宝强的师傅释永信,愿意在经济上支持。
马蓉做出反击,她身边人曝料疑似王宝强出轨。
马蓉的父亲也有证据在握:等我爆料给媒体毁你一生
面对对自己极不利的言论、吃瓜观众的猜测,王宝强律师转发马蓉宋喆聊天记录。至此,马蓉万劫不复,成了所有人喊打的对象。
这次,马蓉在投诉信中写到“对我个人的名誉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害”,那这里要问问马蓉,你可知道你出轨、转移财产,又对王宝强的损害有多大?
如果此次马蓉胜出,是否意味着道德败坏者会更猖獗?如果马蓉输了,那么,随意曝光个人隐私的行为,难道是合法的?
1.感谢马蓉,是真的对网友们好!马蓉自己贴出了自己极其不雅的聊天记录,说实话,马蓉出轨那段时间天天都是马蓉的新闻,我都没有仔细看,竟然漏看了这么劲爆的爆料,所以首先感谢马蓉再次把这个新闻扒出来,可以说是真心对网友了,生怕我们看不见。
2.所以具体怎么劲爆呢?如果你读过,不妨再读一遍,感受一下,猖狂到什么程度了!如果没看见,真的,和我一起再次感谢马蓉,具体戳下图:
3.马蓉起诉王宝强律师,称其对自己的人格造成极大的侮辱…竟然还敢谈人格侮辱!王宝强律师转发了爆料人的这篇微博,我想,身为一名职业的法律人,说话做事都有自己衡量的标准,特别是舆论压力这么大的案件,没有实锤恐怕是不会转发的吧,谁也不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下图为宝宝律师张起淮转发这篇微博的截图)
4.马蓉还拿起法律的武器,大谈法制建设,是法律没规定出轨不犯法吧?(当然李小璐事件暂无定论,此处指马蓉,做实了出轨,还反咬一口,真是人中马蓉!)
5.你们有什么想说的,欢迎大家一起来谈谈如何用法律的武器约束马蓉这种出轨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律师王宝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律师王宝强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