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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心理导师,离婚律师心理导师推荐

2024-09-16 15: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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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律师心理导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离婚律师心理导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令人心动的offer1导师介绍?

王剑锋

离婚律师心理导师,离婚律师心理导师推荐

中国内地男律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专业领域:商事诉讼、仲裁以及公司兼并和收购

柴晓峰

中国内地男律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专业领域: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国际贸易、诉讼与仲裁等

令人心动的offer女律师导师说的话?

令人心动的offer,导师徐菱的金句“倾听是一个谈判最好的起点,谈判当中其实倾听是一个谈判最好的起点你只有听了,才知道客户的利益点在何处重视对方的感知那个是更胜一筹”

东奥老师王颖的课怎么样?

还不错。王颖老师是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主讲科目是注会《税法》、 中级《中级会计实务》 、 初级《初级会计实务》。

讲课思路清晰,重难点明确。善于通过系统化的内容梳理帮助学员打造扎实的会计基础,通过经典化的案例演练帮助学员掌握牢靠的实务技巧。语言简练,声音甜美,深入浅出,化繁为简。

心理咨询师和律师哪个更有前景?

你好,我是心理咨询师阿欢,很高兴能回答你的问题。我的回答是如果按照回报率开讲,律师行业薪资收入比较理想,而心理咨询师更为注重个人精神层面建设,更多时候是公益性质的,这二者如何选择还是看你的个人需求来选择。以下视频是我的观点,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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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来说是律师。不久的将来可能就是心理咨询师。

14年我老公去世的时候,有段时间心里特别空虚难受😭。走在街上,看见算命先生开的门店。就走了进去,后来发现听了算命先生的说道后,感觉心里被疏导舒服多了。

于是我又接连去找了两个算命先生……。

直到今天,我仍然想,有机会还是想听听算命先生的“说道”。

有人说:中国的算命先生代替了外国的心理咨询师。我觉得是这样。

国外心理咨询师盛行,而中国算命先生多。

老公去世后我也有过考心理咨询师的想法,因为它跟会计资格证一样,门槛不高。考虑到自己的普通话不标准,加上别的顾虑就搁浅了。

如今生活各种压力,人心浮躁脆弱,容易出心里问题(亚健康)。比喻自杀的抑郁的等。找心理咨询师倾诉疏导一番会好很多。

只是在目前来说:很多人还有误解——以为有病才找心理咨询师。

所以,在中国心理咨询师还没有律师那么普及。这需要一个过程。

做什么都是有前景的。我工地搬砖,娶上媳妇了我就踏实,有希望有前景了,因为我们会有儿子,上学以后做咨询什么师,律师什么师,科学家什么家灬哈哈😄农民工大老粗什么都不懂的。~哈哈😄养家糊口养个儿子(希望),管个小家!~哈哈😄做个带长的小干部一一一家长!~哈哈😄晕倒了,我!

我是觉得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个伪命题,没什么可比性。属于两个行业。解决客户的不同问题。从哪个方面来比较呢?挺难有结果的。

前景本身是被有明确目标,有梦想,有冲进的人创造出来的。各行各业都有前景。加油吧,喜欢哪个选哪个,都可以做成事业,别把它当成工作[呲牙][呲牙][呲牙][呲牙][呲牙]


女律师是什么样子的?

女律师和女司机是被严重妖魔化的两个名词,如果说女司机是被一群女魔头毁了的,女律师则是被自己的优秀给毁了。说起来,和女律师比较接近的还有女博士。

因为足够优秀,女律师能获得相对体面的生活,可以实现经济独立,对男性没有太多依赖;因为职业特点,女律师得表现得强势、独立、锱铢必较,让男性害怕接近;因为足够独立,女律师对另一半必然有更高的期待值,但优秀的男性从来不缺伴侣,而且是那种美貌无脑的。市场供需失衡,所以你懂。

讲真,作为一名男律师,见过很多温婉优雅的女律师,她们并没有锋芒毕露,可谓上得厅堂,入得厨房,并不像人们想象中被妖魔化后的女律师,但就是因为世人偏见,她们被一直单着。

女性从事律师行业比男性要艰难数倍,所以能在律师行业中坚持下来的女律师都不是庸者。作为男性,你不得不承认,你是因为自己的自卑而不敢向女律师抛出橄榄枝,你是因为女律师的优秀而对其进行妖魔化。

你需要清楚,法庭上的才是女律师。庭下他们只是一个个普通的女性,或是女儿、或是母亲,或是妻子,他们同样有中华儿女的优秀品质,可以胜任任何社会角色,你所需要做的只是用自己的优秀去匹配她们的优秀!

法眼扫描执业28年了,也带过几个女实习律师,也遇到过业内非常有名的女精英律师,谈谈我对女老师的印象吧。

应该在20年前吧,法眼扫描所在的北京律所西安办公室,为了争夺当时比较热门的公司改制业务,就请了北京总部的两名律师来西安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因为当时的公司改制,比如从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按照当时的《公司法》规定,改制必须经过省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而政府相关部门为了更慎重,要求律所必须对公司的改制方案发表法律意见,出具改制的《法律意见书》。

而西安的律师毕竟刚接触此类业务,不知道如何写《法律意见书》,也不知道如何审查公司的改制方案,总部就派了2名律师来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总部派来的2名律师都是女性,一名合伙人和一名主办律师,大夏天的2人各拿一个大的旅行箱,法眼扫描以为是资料,后来才知道全是衣服。

刚下飞机回到宾馆出来就换了一身衣服,晚上出席欢迎晚宴,又换了一身衣服。

呵呵,大家千万别以为这2名总部来的律师是花瓶,要知道随后几年其中1名律师成了证监会25名发审委委员中的一员!

这或许是女性的优势吧,女律师毕竟心细,更能从一些细节上找到案件突破口。

法眼扫描在代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中,女助理就发现租赁的财产附件详单中,并没有包括重要的设备,只是再明了厂房、办公楼和土地,但该设备其实非常值钱,价值上千万!

所以,整个诉讼策略就不是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了,而是要求对方就租赁期间使用设备补缴使用费;对方显然没有在这一方面进行准备,有点措手不及,最后只能和原告方进行和解。

让我闭上眼睛三分钟。

再从男律师的角度看女律师吧。女律师,大多挺漂亮!这是外表形象。其他的,有特点。

可以用“三、二、一”简单概括,

“一”让我受不了。

三是指女律师时刻都三注意。她们很注意形象、注意举止、注意表达。

注意形象好说,她们永远都想让自己美丽漂亮。给用户、法官一个好印象,为能够获得案件,为能让案件获胜。

注意举止,就是她们时刻做文雅大方“款”。就是追求高雅。

表达,就是十分注意咬人嚼字,力求表达准确和完善。

我就是个女律师,没啥特别的,律师只是一个职业。有区别的地方就是我们的思维方式可能更具有逻辑性,更谨慎,更理性,看待问题也更客观一些。我也只是个名不经传的小律师,工作环境比较自由,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家庭和孩子。

其实说起女律师,我觉得没什么。

我自己就是一名律师,还是一名女律师,而且我身边还有很多女律师朋友或同事。

在我看来,律师只是一种职业。只要是职业,就有男女。只不过律师这个行业,在大家心目中的印象是男多女少而已。

可能你见到的律师西服淡妆高跟鞋、路上庭上飞机场、小包文件一电脑,但实则不是这样的。

工作时,他们经常会为堆成山的文件而挠头,也经常会被客户气得呼哧呼哧的,加班熬夜没有假期也是常事。闲暇时,也可以像个小姑娘一样美哉美哉,更可以洗手做汤羹,甚至还经常一手抱娃,一手上厕所。😂

总之,女律师也只是普通人而已。

关注九月律师,让你少走弯路少吃亏。

女律师跟平常的女人一样,外貌人得人眼,她们也有七情六欲,也参加同学聚会,我们的小区里面,曾经驻过一个知名律师事务所,所里也有女律师,我与她们打过包五块钱的麻将。我去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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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劳教所。有位姓涂的有资格证的女律师,她代理诉讼一桩涉外官司,打胜了,她获得了五百万美元的代理费!

鲍毓明案扑朔迷离,根据最新透露的证据,好像律师才是受害者,这难道是真相吗?

在南风窗的第一篇报道中,原文有这么一句话:

李星星的妈妈周娟,从4月8号接到警方的第一个来电“惊雷”后,

立刻从外地赶到烟台。她告诉南风窗记者,当时自己不想活了。

也就是说,接受南风窗记者采访时,李星星的母亲表示自己是2019年4月8号接到警方电话,

才知道女儿一直被性侵了。

然而在这个问题附带的视频中,5分30秒的时候,李星星解释过,

在2017年的时候,李娟就知道女儿被性侵了。

很明显,李星星的母亲,在接受南风窗记者采访的时候撒了谎。

可能有人又会拿出那套“完美受害者”的说辞,觉得出了记忆偏差很正常,

真的正常吗?你一个星期前中午吃的什么饭记错了正常,

鲍毓明案确实扑朔迷离,他不像一般的性侵幼女案。不管鲍毓明最终该担什么罪,都是罪有应得。

最起码一点,当2015年10份李星星(化名)母女俩人在南京见面时,他说,第一眼看见那女孩就感觉太大了,起码有l米7高,后来星星妈妈把孩子的凄凉的命运讲给他听,他说孩子挺可怜,,就想帮帮她,女孩见到他也一见如故。

按道理说,鲍某收养孩子开始是准备收养婴儿的,在QQ上与星星妈妈一联系,星星妈妈应该把孩子的年龄告诉他了,孩子那时13岁,鲍某42岁,他是律师,明显知道单身男人收养女婴要相差40岁以上才能具备收养的条件,为什么听说女孩巳13岁了,还要与星星妈妈见面呢?见面后又把自己说成救世主。"对他最好的人","要星星不给月亮""忘恩负义"等等,我认为,当他决定要收养星星的时候,就不怀好意。

他们十月份见面,当时星星并没有随鲍某前去,而是保持互联网联系。当年跨年时鲍某从北京到南京接星星去天津过跨年的,当晚就性侵了她,犯下了罪恶的种子。那一年,星星刚好十四岁,鲍某是律师,当然知道怎样归避法律责任。因为与过了十四周岁女孩发生性关系,如果是自愿的,就不会算是强奸幼女。

一切都是鲍某设计好了,鲍某与星星见面时是2015年10月,与过年只隔三至四个月,你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就敢说与13岁的小女孩谈恋爱?你当时不是说要收养女吗?你说现在跟女孩是恋爱关系,并晒出了录音以及对话作为证据,我姑且不说证据的真假。要搞清楚你们并不是谈了很久的恋爱才同居的,而是你性侵了小女孩以后你用糖衣爆弹砸晕了她。

鲍某得到了一个14岁的小姑娘的身体,自以为自己是胜利者,本只想花点小钱玩玩,哪知道小姑娘也不是善茬,因为14岁时就被侵害了,抓住了这个把柄,就要求得更多,甚至要全世界。

犯法了就是犯法了,他不犯法,别人能抓住他的把柄吗?犯了法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他冤?法该。


亲!成年男人,14岁女孩!如果70岁男人,24岁女孩我们相信恋爱! 14岁女孩40岁男人我们不信,无论怎样,作为成年人的道德底线该有!如果真心喜欢为何不等到女孩18岁成人?

受害者,还律师,没有道德的律师,三观不正的律师!学问是人品的锦上添花!没有人品!人性!学问就是助纣为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律师心理导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律师心理导师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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