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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罪的教唆犯应该怎么处理呢(教唆犯罪的教唆犯应该怎么处理好)

2024-08-28 12: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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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罪,是指通过劝说、引诱、指使、教唆、贿赂、威胁等手段,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原本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使之按照教唆者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他人就构成教唆。犯罪。那么对于煽动者应该如何处理呢?

网友咨询:

教唆犯罪的教唆犯应该怎么处理呢(教唆犯罪的教唆犯应该怎么处理好)

又该如何处置教唆犯罪的人呢?

律师答复:

1.教唆犯是共同犯罪。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则为主犯。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那么他就是从犯。如果教唆人是被胁迫教唆他人犯罪的,那么他就是胁迫下的共犯。

2.但是,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对方是精神病人,则不构成间接主犯,但可能构成共同主犯或者教唆犯。一个人是否是间接正犯,取决于他对行为人是否具有控制力。一般来说,精神病患者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也没有规范意识。因此,故意利用精神病人实施犯罪只能构成间接主犯,而不能构成教唆犯。

律师补充道:

应当减刑的情形包括:

制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举报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并经核实属实的;

有发明或者重大技术创新;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消除重大事故表现突出的;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予以管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必要时,也可能被政府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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