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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沙房产律师川沙离婚律师(川沙律师事务所哪家免费咨询)

2025-01-27 0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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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的效力规则

1、离婚时,双方可以自行对财产的划分进行协商。双方可以约定房屋所有权归任何一人所有。如果说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房产所有权归约定方所有。如果离婚后,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协议,那么双方可以对房产所有权再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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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夫妻双方在离婚时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此约定是有效的,夫妻离婚时对于财产的分割有权协商,协商不成的再由法院判决分割,因此房产的归属这一事项双方可协商,只要双方达成生效的协议并履行登记手续,房产的归属便发生转移,所以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是有效的。

3、离婚协议写房子归谁就归谁,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决定离婚后,处于自愿,在人身、财产和抚养关系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因此对男女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离婚财产分割如下: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4、- 只有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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