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拜金女离婚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拜金女离婚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蓝红真的拜金吗?分析一下她和罗宾分手?
表面上是律政剧,其实是个披着律师外衣的家庭伦理剧。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也是两个家庭的事。双方的家人谈不拢,两个人就需要有所取舍。要婚姻还是要家人。
妈妈的要求确实过分,姐姐的态度确实恶劣。面对这样的家人,换我我也会慎重。但是大家要明白一点,他们的出发点都是为自己的亲人争取最大保障。动机是好的。而且这种场合讨价还价很常见,他们说了什么千万不要当真,都是试探对方而已。对情侣来说,双方有感情,但对双方家人来说却只是陌生人见面。
如果你有勇气为了爱人抛弃全世界,那没什么可说的。如果舍不得,那最后还是先分别见见对方家人,提前通通风透透气,让双方预期比较接近的时候再见面。
这一关,只能说他俩输在了没经验上。先是没事先铺垫就贸然打响了总决战,再是真的把讨价还价当了真,最后冷血的舍弃爱情选择家人。
蓝红确实比较现实,也比较强势,但她绝不是拜金,和罗槟分手,不只她有问题,罗槟同样有很大的问题。尤其在双方家长会面,提出房产证加名字一事时,有问题出现,罗槟作为男人,不去协调,不去解决,反而置之不理相当于默认,蓝红伤心而走,愤而嫁人,也是能够理解一点的。
争家产受调解放弃15亿
在与孙超越争夺亡夫家产时,罗槟巧妙识破了假遗嘱,正如何赛所言,他们此时形势大好,完全可以彻底取得胜利,让孙超越输掉官司零继承,在罗槟的劝说下,蓝红很快放弃了公司的经营权,亡夫家产她和女儿,前妻儿子,孙超越一人一份。我们来算一个数,蓝红亡夫拥有百亿市值的公司,亡夫占股60%,那就是60亿的价值,现在分四份,孙超越拿到了15亿市值,还有公司的经营大权。而蓝红本来已经赢定,可以不分15亿给孙超越的。这样慷慨大方,如果还能贴上拜金女的标签,那实在没话讲了。再想起那个宁愿在宝马车上哭的拜金女豪杰,15亿能买多少辆宝马车呢?嗯,这个要好好算算。
与罗槟分手有罗槟不作为的原因
结婚前提出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这个已经是越来越普遍的问题,虽然说从道理上讲不通,但这并不是蓝红本人提出的,蓝红母亲提出也有希望女儿婚后幸福的一片苦心,可以理解。作为男人,罗槟可以大方的同意,也可以好好劝说,和缓双方家长的关系,多少家庭不是这样谈过来的?这也是婚姻所必须迈过的关卡。不闻不问是几个意思?能给就给,不能给就摆事实讲道理嘛。搞不懂罗槟为何在处理案件时情商高,这里却低了。是在错误中学习成长了?
分手后未必都变渣男渣女
首先说两人都曾付出过真感情,蓝红在汽车案走投无路时,向罗槟求助,这是自然的反应,也是对罗槟人品的信赖。毕竟曾经深爱过,也知道无论如何,曾经深爱的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一定会帮自己一把。不能简单的说分手了就是仇人,对方人品立刻变得渣透,去找对方就是利用对方。有一些人,虽然最终不能在一起,但当初的爱恋和信任,依然有着深深的印记。当然假如蓝红原来爱的是渣男,那又两说,好男人嘛,毕竟会大气一点。
当下热播剧《精英律师》热度越来越高,法律常识相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还是比较薄弱的,所以建议大家多看一看,增加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蓝红在该剧里是罗槟律师的前女友,也是大学同学,也就是说他们俩人都是律师,两个人在结婚的时候,由于买房,房本加不加女方名字的问题产生分歧,导致最终分手,心灰意冷的蓝红转身嫁给了富豪。
提到蓝红是否拜金,我想说的是什么算是拜金呢?嫁女儿的时候,要求男方房本加上女儿名字,就给这个女的和这个女的家人盖上一个拜金的标签吗?当下社会,大部分的女性越来越强势了,不会像旧社会三从四德逆来顺受了,她们懂得努力,懂得为自己争取幸福的权利,这算是拜金吗?
结合我们实际生活中,男女双方共同努力,购房还房贷,房本写名字的数不胜数。人们总会说,凭什么男方辛苦挣钱买的房子写女方名字呢?鉴于这个问题,我想说,如果两个人感情深,一切都好商量,有时候真的不想写女方名字,我也觉得可以理解,毕竟人都是有私心的,能做到大无畏精神的人存在吗?不存在的,但是我们有时候也要理解一个作为母亲的心,辛辛苦苦养育大的闺女要出嫁,试想一下,换做是你自己的女儿呢?
要是真的说到拜金,我相信每个人有会有一点吧……
为什么《精英律师》中蓝红那么遭人厌恶?什么原因导致她和罗槟分手?她是一怎样的人?
这种女人当今社会很多,首先他们只是盲目自信,自作聪明,第一,女人看不起他们,比如丽娜,说她拜金女,第二,吃瓜群众也很鄙视这种人,不劳而获,第三,家人痛恨,孙超越说的对,我们一家人辛苦打拼的江山,为什么就要给你一个外人,而且蓝红也不具备经营公司的能力,剧中遗嘱可能有问题,但是如果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我相信也不会让蓝红继承遗产的,因为男人都很精明,尤其是成功商人
评论丨“律师收费过低被警告处分”究竟冤不冤?
一点都不冤。
如果都是超低价格揽收业务,结果必然是办案质量下降,还影响整个行业形象,最终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果。
低质低价必然最先被淘汰,高质低价不能持久也将被放弃或者最终沦为低质低价被淘汰,最终损害的还是当事人的利益,希望所有同行都能注意到该点,也希望所有当事人能够理解该点,否则必将因小失大。
个人认为,律师代理案件属于个人业务行为,收费权属于个人自由。个别案件的低收费并不会影响整体行业。个人业务自由在面对情感自由,应该有自主决定权。业务与情感冲突,对执业业务概率是极小概率事件。
就问大家有没有一种感觉!现在绝大多数中国人,开口闭口不是房子就是钱!全部活在了物质中!甚至影响到下一代孩子,从小就开始攀比!长此以往下去,试问这样的民族还有追求么?全部是拜金主义者了!
首先我们来看承接一个案子要承受些什么:1、对案情全面评估、确定诉讼方案、收集证据立案。2、跑法院沟通通过审核、从诉调中心转入立案流程。3、分配承办法官后提交书面材料,与法官作一些交流,对当事人急的案子请求开庭时间前排一些。4、开庭准备,答辩意见,代理意见,可能的攻防重点,焦点分析,证据证明待证法律事实与反驳对方证明事实,辩论意见发表。5、庭后和法官交流意见。6、判决后提供意见。现在一般代写执行文书,执行立案。
这是与法庭相关的,再就是承受当事人电话轰炸,如果有几天法院无消息,就质问,对结果的无限放大期待,反复的给你压力,甚至他还让其他人打电话。
再是此案对自身执业形象的压力,诉讼主张是否得到支持,不同的评价影响。以上是略说为一个案子的必然承受代价。
如果没有相应报偿,你会发疯。如果收市场价已下的费用,当事人既不会尊重你,也不会善待给你,你受到全面火力轰击,没有任何报偿安慰,这种行为不智,不理性,是愚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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