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丈夫带律师到家离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丈夫带律师到家离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婚可以被律师全权代理吗?律师代理离婚纠纷的程序是怎样的?
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可以找人代理吗?我忙,让我爸去代签个字,可以吗?婆婆没经过儿媳同意代为收养一个孙子,可以吗?都是不行的。诉讼以外的行为也是如此的。
不可以。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亲自到庭。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当事人不必亲自出庭。但是,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它直接涉及身份关系,离婚与否,取决于双方当事人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感情是微妙复杂的,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出庭的情况下,才便于审判人员对此做出判断。此外,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离婚或者不离婚,应由双方当事人来决定,不是诉讼代理人所能决定和表达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据此,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即使对代理人进行了特别授权,也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如果确有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自己的书面意见,由法院根据客观情况来确认是否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和律师离婚是什么感觉?
中国有句古话:“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律师虽然讲道理,懂法律,可是遇到不讲道理的妻子,怎么办?那么律师也只好不讲道理。也会变成蛮夫!讲道理的人只能跟懂道理的人交流,然而碰上不懂道理的人那就无法交流。也许也会变的不讲道理。
我记的我家有个兄弟,他老婆也是个律师,结婚后几乎都是为她娘家着想,偏向娘家不要紧,我家兄弟有宽宏大量的胸怀,可是最伤心的就是不肯生育,说到不肯生孩子也是有原因的,当初是得了一种妇科疾病,导至婚后多年不育,后来我兄弟找到了妇科医生开了一些中药就治,可是往往没想到她竟然背着丈夫偷偷把药倒掉。整整一年了,丈夫去抓药,妻子在家倒,由于丈夫工作也很忙,也就是没有发现她根本没有服药,直到有一天,丈夫休假时,去倒垃圾才发现垃圾箱里满满的全是一包包原封不动的中药。自那以后我兄弟才知道她根本不想给他生个一男半女,其实我兄弟的想法很简单,就是一个,无论是男是女他都认了,可妻子就是不听,后来决定离婚,至于财产随她去,因为她是律师,我兄弟无所谓,早点离开她,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其实他是很爱她的。
离婚两年后,我兄弟四十岁找到一个三十八的大姑娘结婚了,生了一个胖小子,一家三口很幸福。
其实和律师离婚与平常人一样,律师也会很自私,自然能说会道那就是自私的一面,我们都不怕,不是有法律吗,你就是不说一句话,法庭也会公平公正的。
有个朋友,她老公就是律师。离婚的时候被手撕得体无完肤,毫无尊严可言。
我曾经想离婚的时候也有过偏激的想法,但最终我没有做出来。
一是真做不出来,二是因为我还有一些不错的朋友开解,以致于我不会做出一些令自己后悔而又对自己没半点好处的事情出来
所以可以看出来,什么职业不重要,人品最重要。有文化的流氓更加可怕,就看你是遇到什么样的人
与一个普通人离婚是一样的。
律师基本上独立性很强,看事情也算通透。好聚好散的基本理性一定是有的,也不会存在网上所说离婚要让对方裤衩都不剩,一个经济思想都独立的人不会以这种方式待人待事。
律师帮别人打官司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在法律范围内尽量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职责所在。
在社会上,律师是契约精神很强的群体,懂得规则就懂得如何做事,懂得事物的原理与分寸。
我是律师,与每个职业群体一样,也是个普通平凡人,不会因为从事了这个行业而有什么区别。希望大家更多的了解律师。我会经常在头条发布一些法律知识,大家有兴趣可以关注看一看。
幸福都差不多。
不幸却千差万别,
应该是每一个人的离婚感觉都不一样。
律师首先也是人,
是人就都有共性的东西,
更多的是每一个都具有差异性。
与人交往、决裂,
最终是一种什么状态和给你带来怎样的情感体验,
其决定作用是双方的,
双方的性格、修养、价值观和文化程度及双方的互动等多因素决定。
前几年,网上有个段子很火,就是“千万别与律师恋爱,不然离婚你连内裤都分不到”,调侃归调侃,仔细分析下,你当然分不到对方内裤,因为这是典型的夫妻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还有比内裤更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么?离婚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当然分不到。
如果与律师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则其实与其他人并无不同。只是作为律师,他(她)会由于职业特性,习惯性保留证据,万一对方存在过错或者其他情况,会及时固定证据,如果哪天真走到诉讼程序,也能为自己争取更为有利的结果。
所以,我会经常跟当事人说,对方犯错不要来跟我吐槽,保留证据才是你要首先做的。问我对方犯错该不该离婚的,其实内心根本不想离婚。真正想离婚的人是不会纠结应不应该离婚,而是会来问我,我应该如何最大的争取自己的利益!
其实离婚当事人的心态和做法,与职业关联不大。主要还是要看人品,人品好的律师一样会大气取舍,不纠缠于是否多分财产、多获取利益,好聚好散;人品不好其他职业人,也会睚眦必报,斤斤计较,争取利益最大化。唯一的区别,就是律师对法律规定了解的比平常人多一些而已。
律师打官司时会不会两边拿钱把当事人给卖了?
出现这种情况的有 没有?这个还是真的很难说。首先,这种行为严重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是律师法明令禁止的。一经举报发现,轻则罚款停业或取消律师资格,重者刑罚丢工作砸饭碗。风险巨大,得不偿失。若要通吃,还必须是双方律师串通一气,想方没法瞒骗当事人,作毙不能太过露骨,露馅。倘若遇上精明懂法的当事人,就难以凑效了。所以,这个成功机率还是很小的。至于讨好法官,这是每位 律师努力方向,关系好了,可获得法官自由裁量度内的帮助好处,为当事人争得最大权益。
以我打官司的经历和认识的几个律师的了解,这种可能性绝对有,还有就是律师眼里只有钱,就是收了钱也不尽心尽力,帮你找证据,找漏洞,应该如何如何去针对这场官司应该怎么去找法律依据,才能有赢的机会,往往官司下来,就是委托时见个面,法院出个庭,就算了事,我请过一个律师,两个同样物业交费情况的官司,第一次输了,我就找到输的原因了,给律师建议应该怎么样打,二次律师同样很不负责任,甚至新证据都不找,只按原来的那种做法,不分析案情,不针对问题找答案,只收钱出个庭,他的任务就完成了,所以不要跟我谈律师怎么样怎么样尽力尽责,至少我认识的几个律师都是这样的。
不会。
1、律师都是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只想把案件做好,律师做的是一项事业,而不仅仅只是一个工作的。
3、办案过程中,当事人要相信自己的律师,配合好律师的工作,彼此尊重,这样才能有个好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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