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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和劳动合同哪个好(劳务合同被辞退有赔偿吗)

2024-10-20 17: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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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张大爷50多岁了,最近找到了一份清洁工的工作。他的邻居张阿姨刚刚退休,在附近一家超市当收银员。刘叔叔已经60多岁了。年轻时,他是一名外科专家。现在他每个周末都去医院……退休后找工作成了很多人的选择。既可以丰富他们的时间,又可以继续利用他们的“余热”。达到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呢绒?别急,小编先给大家展示一个真实案例!案情:原告刘某于2011年加入被告公司,担任营销总监。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合同期限为2011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18日,后双方将合同延期至2019年12月18日。2018年5月18日,刘某签订了与公司签订第《解除劳务聘用关系协议书》号,约定双方劳动雇佣关系于2018年5月18日终止。公司欠刘某的劳务费15.72万元分三期支付,并同意支付期满后,公司尚欠10万元未支付。2019年,原告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日,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号裁定。原告向北京通州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将案由改为劳动合同纠纷,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务费10万元。目前,该案已经生效。法官表示:本案中,法院认定原告于2012年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领取养老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职工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解除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虽然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自原告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即终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号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发生劳动争议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处理符合劳动关系的事项。要点: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只有一字之差,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常常被混淆。两者有何区别和联系?定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指雇佣合同。合同的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雇佣合同。其目的是使雇员成为雇主的内部雇员。劳动合同是提供劳务一方向接受劳务一方提供服务的合同。以规定劳动者的劳动行为为合同标的物。权利和义务不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而且存在人身关系。雇员必须遵守雇主的规章制度。两方处于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从属关系。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法律责任;劳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仅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从属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不必是用人单位的会员。

不同的救济渠道。劳动争议需要预先仲裁程序。争议一方应当首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只能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纠纷双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无需“预先仲裁”。劳动控制权和劳动风险责任。在不同的劳动合同中,劳务控制权属于劳务提供者,劳动风险责任也由劳务提供者承担。在劳动合同中,劳动控制权属于用人单位,劳动风险由社会、用人单位、劳动者共同承担。由三方共同承担。报酬的性质和支付方式不同。劳务报酬根据劳动力市场价格确定,由双方协商确定。国家没有强制规定。付款方式一般为一次性或分批付款。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数量和质量确定,并由双方协商一致。但必须遵守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等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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