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

离婚律师人物评价,离婚律师人物评价怎么写

2024-09-01 23: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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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律师人物评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离婚律师人物评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打离婚官司律师可以调取一方的通话记录吗?

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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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打离婚官司,一方律师也是不可以调取另一方的通话记录的,否则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要受到相关的责任追究。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权利主体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

离婚要不要请律师?

这问题,我的观点可能与大家不同。我的观点是,官司,尽可能不请律师,特别是离婚官司,不是逼到走投无路,更不要请律师。

1、对簿公堂的最终目的,还是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绝对不是想深化矛盾,结怨千年。

2、法院是讲法讲理的地方,不到法院,当事人各方同样也可以讲法讲理解决矛盾,处理纠纷。世上绝大多数的矛盾纠纷都是当事人私自通过协商、争辩解决的。不一定非要上公堂。

3、民事纠纷双方,如借贷合同等,在借贷合同订立时,他们都是好友,是合作伙伴,特别是婚姻,夫妻之间,更是有排他的私人感情。对簿公堂,往往都会令朋友伙伴夫妻变成敌人,朋友伙伴还好,夫妻之间一旦成为敌人,特别是小孩的夫妻,将来如何面对就相当尴尬了,而因为小孩的关系,有些人,不是你想不见就不见的,他们注定要相见,甚至还有长期的金钱(如抚养费)关系。

所以,此类官司,绝对需要以平和的心态去处理,不让自己太吃亏,也不要过于占别人的便宜。这就是原则。如果用暗算或其他小手段,甚至用夫妻共有财产(即对方有份的财产)去聘请律师,而律师再凭借其专业能力,使用所谓的【策略】去赢得官司,甚至还为自己这样取胜而沾沾自喜,岂知这正是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不做亏心事,你当不怕鬼敲门,但若做了亏心事,你就不应该回避鬼追命。

现实中,已有不少离婚案件因不公正判决而导致无底线的复仇。

古语云,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含意是深刻的。那些一时得志的小人,甚至连招呼都不向曾经的伴侣说一下直接请专业机构(或律师)向对方提出分手,而且还让专业机构把还是自己的老公(老婆)挡之门外,不让对方与自己有任何联系,分手的话也让专业机构代言,而对方也直到听到专业机构的话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她)自以为这样非常明智,实际上,这不但把别人送上断头路,也把自己送上了不归路。

4、离婚,最好还是自己去解决。过得了自己,也要过得了别人,令对方明白到底怎么回事,让对方心服口服。好聚,最好还是能够好散,有头也得有尾——虽然这可能性很小,但也得努力。

我先来讲一个我们所里的真实案子!是不久前刚刚委托过我们的当事人,我们代理的是女方。

第一次开庭时,为了给女方争取到更多权益,我们准备了很多证据,而男方则是孤身一人,没有请任何律师帮忙代理,更别提能带什么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了!

法庭上,当法官问他:“你承不承认你出轨了?”他老老实实地答:“我承认我出轨,但……”噼里啪啦解释一堆。这边没等我们亮剑呢,那边“承认出轨”四个字一出来,他就先把自己套里了!

但其实,这男方平时也就是与女网友搭个讪聊聊天,并没有什么实际的出轨行为,这一承认,直接就把自己逼到了死胡同里!

到第二次开庭时,他可能也意识到自己上次的失言吃了亏,也带了个律师来。刚一开庭,他的律师就急着向法官解释:自己的当事人因为不懂法,在第一次开庭时承认了很多对自己不利的事实,但事情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然而这样苍白的解释显然已经太晚了!最终法官的判定还是选择了更倾向我们!男方想争取到的利益基本都没争取到!

这个故事就回答了上面的问题,离婚诉讼时到底要不要请律师!有时候你说得再多,说不到点子上也白扯,到了法庭上,还是得找个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儿啊!

补充一点:在哪些情况下,你一定要找一名离婚律师?

如果:

(1)对方已经聘请律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律师人物评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律师人物评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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